永川安全生产典型案例通报→
为深入开展
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
强化行政执法震慑力度
督促企业进一步压紧压实
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现公布一起
安全生产领域典型案例
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典型案例
重庆科成气体有限责任公司
未按照规定实施充装前后检查、记录制度的行为案
2025年11月12日,重庆市永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重庆科成气体有限责任公司开展监督检查,抽查发现在气瓶充装过程中,企业未按照安全技术规程对氧气瓶进行充装前检查并填写检查记录。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重庆市永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企业立即整改,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对企业实施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为督促各类生产经营单位
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
现曝光一条重大事故隐患
望各生产经营单位切实
履行主体责任
认真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
和隐患排查治理
双重预防工作机制
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
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
道路运输企业和城市客运企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
2026年4月,重庆市永川区交通运输委在帮扶指导重庆亿万物流有限公司时发现,该公司名下有两台货车在2026年2月发生超速违法行为,而公司方未及时提醒纠正,也未对涉事驾驶员开展再培训和再教育。依据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企业和城市客运企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交办运〔2023〕52号)第三条第三款之规定,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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