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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成人员
主 任: 胡衡华  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常务副主任 陈鸣波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主任:

胡明朗  市政府副市长

郑向东  市政府副市长

江敦涛  市政府副市长

商  奎  市政府副市长

罗清泉  市政府秘书长、办公厅主任

成  员:

市政府有关副秘书长,市教委、市经济信息委、市民政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委、市商务委、市文化旅游委、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府口岸物流办、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市能源局、市监狱局、市林业局、市残联、市地矿局、重庆海事局、国家矿监局重庆局、市气象局、市通信管理局、市邮政管理局、成都铁路监管局、民航重庆监管局、市消防救援总队、市公安交管局、市公路事务中心、市港航海事事务中心、市道路运输事务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总队、长江重庆航道局主要负责人;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民族宗教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国资委、市体育局、市大数据发展局、市供销合作社、市工商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市红十字会、重庆市税务局、重庆银保监局、重庆海关、重庆铁路办事处、市地震局分管负责人。

       

市安委会办公室设在市应急局,负责市安委会日常工作,由市应急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分管负责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专项安全办公室

市安委会下设道路交通安全办公室、水上交通安全办公室、轨道交通安全办公室、建设施工安全办公室、危险化学品安全办公室、矿山安全办公室、旅游安全办公室、城市运行安全办公室、消防安全办公室、特种设备安全办公室、工贸安全办公室、商业安全办公室等12个专项安全办公室,负责具体推进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各专项安全办公室向市安委会每季度书面报告工作情况、每年进行书面述职。

1.道路交通安全办公室。设在市公安交管局,由市公安交管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分管负责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2.水上交通安全办公室。设在市交通局,由市交通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分管负责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3.轨道交通安全办公室。设在市交通局,由市交通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分管负责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4.建设施工安全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城乡建委,由市住房城乡建委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分管负责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5.危险化学品安全办公室。设在市应急局,由市应急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分管负责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6.矿山安全办公室。设在市应急局,由市应急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分管负责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7.旅游安全办公室。设在市文化旅游委,由市文化旅游委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分管负责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8.城市运行安全办公室。设在市城市管理局,由市城市管理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分管负责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9.消防安全办公室。设在市消防救援总队,由市消防救援总队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分管负责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10.特种设备安全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管局,由市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分管负责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11.工贸安全办公室。设在市应急局,由市应急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分管负责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12. 商业安全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委,由市商务委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分管负责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