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公开 政务服务 互动交流 党建之窗 应急科普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互动交流 > 信件公开
来信日期
2024-08-01
信件标题
群众咨询人工挖孔桩是否需要参照有限空间作业要求进行管理
来信内容
根据《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中对有限空间的安全生产管理要求,需咨询普遍深度的3-6米,个别因地质情况会挖深为8米左右,直径为1.5-1.8米的人工挖孔桩是否属于有限空间作业,是否需要参照有限空间作业要求进行管理,如参照管理是否有深度分级管控要求?
答复意见
来信人: 您好,收到您对《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中对有限空间风险防范的来信,我局高度重视,即刻组织进行研究。经电话沟通,您所咨询企业为通信企业。现就你来信咨询问题回复如下: 一、您咨询的企业为通讯行业,涉及开展人工挖孔桩为有限空间,应按照有限空间进行管理。 依据:参照《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指导手册>和4个专题系列折页的通知》(应急厅函〔2020〕299号)附件《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指导手册》1.1.1条 有限空间的定义和特点(详见附件)。 二、通讯行业有限空间作业暂无深度分级管控要求。 依据:参照《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应急部令 第13号)、《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指导手册>和4个专题系列折页的通知》(应急厅函〔2020〕299号),对通讯行业有限空间作业暂无深度分级管控要求。通讯行业有文件规定的,另从其规定。 感谢您的来信!
答复单位
市应急管理局
附件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指导手册.pdf
下载
答复日期
2024-0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