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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昌区召开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百日行动新闻发布会

日期: 2021-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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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4日,荣昌区聚焦"两重大一突出”深入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百日行动”新闻发布会召开,就“百日行动”工作面向社会和媒体进行介绍和说明。

发布会上,荣昌区安委办、减灾办主任、区应急局局长张保平介绍,4月16日至8月上旬期间,荣昌区将深入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百日行动,坚决落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攻坚战整体部署,严格管控重大风险,严肃整治重大隐患,严厉打击突出违法行为,为建党100周年营造良好的安全稳定环境。区安委会和区减灾委将对推进不力或存在重大问题导致事故发生的情形,依法依规严肃开展追责问责。

荣昌区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百日行动主要围绕道路交通、建设施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工贸、自然灾害防治等行业领域,聚焦重大风险、重大隐患和突出违法行为“两重大一突出”,深入推进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

围绕风险隐患开展大排查

一是科学制定排查清单。指导企业严格落实班组日排查、部门周排查、厂长月排查的“日周月”隐患排查制度。根据二季度形势特点和企业生产经营实际,突出不同行业领域、不同企业类型、不同管理层级、不同岗位职责的特殊性,督促企业科学制定班组、部门、厂长等各层级隐患排查表,完善落实排查制度,严格开展分级分类的全员隐患排查。

二是严格对单开展排查。紧盯企业主要负责人带头履职的关键作用,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将排查责任落实到每个层级、每个岗位、每个员工。务实开展各层级排查人员“应知应会”培训,明确排查重点、熟悉隐患辨识、掌握排查规范。

三是全面开展“走山走水”普查。统筹开展重点地区、重点工程、重点工作汛前综合检查,要求各行业部门强化江河水库、城镇内涝、山洪灾害易发区以及涉水旅游景区隐患排查,加强既有和新生地质灾害点风险排查,加大重要时段和特殊气候的森林火灾隐患排查力度。

紧盯问题隐患开展大整治

一是严格“五落实”。落实整治责任,健全隐患治理责任制,明确整治人、验收人;落实整治措施,分化细化具体整改任务;落实整治资金,将治理费用列入安全生产费用计划,确保隐患治理费用充足、资金到位;落实整治时限,根据隐患类别,明确治理时限;落实防范预案,科学合理制定现场处置方案,有效防范整治期间事故发生。

二是强化“三要求”。对存在重大事故灾害隐患的企业和责任单位,必须依法落实停产停业整顿有关要求,完成整改验收合格后,才能复产复工和恢复运行。建立重大隐患整改“双重责任人”制度,明确企业单位整改责任人和行业部门监管负责人,确保整改到位、及时销号。强化隐患整改技术支撑,有条件的企业单位要组建技术团队,强化整改技术方案的制定、论证和监督。没有条件的要与专业技术机构签订协议、加强合作,杜绝不懂不会、盲目操作导致事故发生。

三是突出重点灾害防治。坚持“谁管护谁经营谁负责”,水库、电站、堤防、铁路、公路、电力、通信以及水利工程、在建涉水工程、交通综合枢纽、山洪灾害易发区、林区等企事业单位要切实履行经营管护对象的灾害防治主体责任,明确相关灾害防治责任人,及时整治并上报灾害风险隐患。

扭住突出违法行为开展大执法

一是实施“全覆盖”监管。将务实开展检查执法,作为各级行业监管部门履职尽责的重要标尺,对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特殊行业、重点领域实行全覆盖重点监管。在重点高危行业领域落实有奖举报制度,及时兑现举报奖励。

二是坚持“三部曲”执法。严格执行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科学编制监督检查方案,务实开展“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闭环执法。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开展检查指导,提升下级部门执法检查成效,督促重大问题和薄弱环节整治。市安委办、市减灾办对区县和部门监管执法绩效实施月排名、月通报和月考核。

三是落实“三严格”要求。严格落实生产安全事故“一案双查”“三责同追”,落实自然灾害调查评估制度,对典型事故灾害案例实施挂牌督办。严格落实“行刑衔接”“依法从重”要求,对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法定情形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追究刑事责任。严格落实诚信管理、激励约束,曝光一批重大安全隐患,查处一批典型违法违规行为,公示一批发生较大以上事故或存在重大隐患拒不整改到位的企业,依法纳入“黑名单”管理实施联合惩戒。

主办: 重庆市应急管理局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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