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应急局组织召开巫溪县通城镇“1•2”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分析会
2021年4月22日,在巫溪县应急局会议室召开巫溪县通城镇“1•2”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分析会。市应急局、巫溪县应急局、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县总工会等事故调查成员单位派员参加会议,并邀请巫溪县纪委监委派员参加。
会议通报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应急处置、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并对有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调查组一致认定本次事故是一起因驾驶人蔡永安操作措施不当造成的非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调查组针对本次事故特点提出针对性的防范整改措施建议:一是要深化辖区旅游行业安全监管,深化完善旅游行业体制机制,厘清文旅部门与其他有关部门的职责清单,进一步提升旅游行业安全管理工作水平;二是要强化辖区道路隐患整治工作,全面清理辖区道路安全隐患的死角盲区重点加强辖区农村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积极防范化解农村道路事故风险;三是强化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坚决杜绝类似事故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