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超前谋划,紧盯重点行业领域汛中汛后安全生产工作,不给“抗洪”“抗疫”添乱、添堵
日期:2020-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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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道路交通。全面开展汛期通行桥梁、漫水路、漫水桥、易积水道路等隐患排查,设置标志、增设临时安全防护设施,严格现场巡查管控。
二是水上交通。加强对沿线停泊船舶、趸船的安全排查,达到禁航水位时及时发布禁航通告,坚决采取停航停渡措施,严防船舶违法冒险航行。
三是建设施工。全面排查沿江、临河、傍山、临崖、城市易涝区和地质灾害风险区及其周边在建工程等方面安全隐患,建立“一对一”处置方案。
四是危险化学品。对地势低洼的危化品库房、堆场及时采取停产、转移、撤员等措施;对遇湿易燃品采取严密防雨淋、防潮和水淹措施,严防危化品遇水、储罐(桶)冲走、山体滑坡覆压等事故风险。
五是非煤矿山。突出地下矿山井下涌水重大隐患,加强矿山井下支护和高陡边坡管理,加强防汛设备设施的检修维护及构筑,防止淹井或洪水倒灌入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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