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坪坝区四项措施强化应急避难场所建设
一是加强统筹协调。区应急管理局切实发挥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统筹协调职能,会同规资、城管、教育等部门,积极组织协调学校、公园、社区等场所管理(权属)单位,因地制宜推进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建设、管理维护等工作,初步形成统一领导、条块结合、分级负责的工作格局。
二是加强规划编制。坚持规划先行,突出不同区域特点和灾害事故特征,充分考虑辖区人口分布、公共设施、场地空间、地质环境、气候水文条件等因素,遵循安全可靠、平灾结合、就近布置、因地制宜等原则,以社区生活圈为单元,科学规划中长期、短期、暂时应急避难场所分布,确保避难场所建设有规可依、有据可行。
三是加强场所建设。结合规划成果,按照“谁权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细化建设任务分工,明确教育、城管、镇街等作为建设责任单位,学校、公园、社区广场等管理(权属)单位作为建设主体,积极推进建设任务落地。建设资金纳入本单位场地日常管理经费,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标识标牌完善、场所空间改造、物资装备添置等。
四是加强宣传引导。结合区级、镇街级事故灾难、自然灾害类应急预案,完善各区域应急避难工作方案,定期组织辐射区域内的群众开展应急避险(疏散)演练。在防灾减灾宣传周、安全生产宣传月、消防宣传月、国际减灾日等重点时段,充分运用避难场所,通过播放视频、户外展演、摆放展板、设置标语等方式开展安全应急宣传,不断增强群众防灾减灾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