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应急管理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本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二条要求编写。全文包括主要做法、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等。本报告将在重庆市应急管理局公众信息网站上同步公布。
一、主要做法
2018年,重庆市应急管理局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重庆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渝府办发〔2018〕76号)要求,进一步健全制度,完善流程,加强督导,政务公开工作有序有力推进。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同时,加强日常管理,局办公室统筹协调,信息中心提供技术支撑。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实行处长(主任)负责制和首办负责制,明确一名正式工作人员作为网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信息员,承担本处室所负责的网上栏目内容提供、信息沟通联络等工作。依据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对我局涉及的重点工作任务进行分解,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政务公开工作格局。
(二)规范日常操作。按照谁管理谁负责、谁拟稿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各处室和事业单位掌握、获取和形成的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由相应处室或单位形成公开材料后,经办公室审核,报经局领导批准后公开。切实规范公开时间,对主动公开的行政许可、企业标准化、规范性文件等信息,在20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网站公开;安全生产风险预警信息在接信息当天公开;对依申请公开事项,由相关业务处室按程序及时公开。制定2018年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考核办法,局业务目标工作组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各处室(单位)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定期督促检查。对应公开未公开的、日常工作推进不力的处室(单位),严格通报批评;对受到市政府通报的,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三)优化信息服务。积极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全面运用重庆市网上行政审批大厅,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许可证审批一律网上办理,申请单位可通过系统随时查看申请事项办理状况。落实抓好政策解读,结合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改革发展的意见和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加大在重庆日报、政府信息公开网、局公众信息网等网络媒体上宣传力度,发布政策解读稿件802件。在重庆日报开设“渝州安全”专栏,在重庆电视台开设“安全第一”栏目,自办公众信息网、安全生产手机报、重庆安监政务微博微信等载体,积极主动公开工作信息。
(四)加大公开力度。建立事故预警预防信息发布和事故应急处置救援信息公开机制,在暴雨、冰雪等恶劣气象条件即将来临的情况下,通过手机短信平台提前向各区县、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发布应急预警预告信息。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信息公开机制,做好社会影响较大、关注度较高的事故信息发布,在局公众信息网开辟事故信息发布专栏,专题发布事故与救援处置信息。结合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完善企业安全生产不良记录,将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安全事故情况与许可、税收、信贷、招投标等挂钩,建立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制度,强化失信惩戒;积极做好安全生产预警信息、安全生产事故快报和调查报告的公开公布。2018年,通过公众信息网、12350短信平台、微博、微信等平台回应公众关注热点8次,举办新闻发布会1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024篇,其中,局公众信息网发布2250篇,政务微博发布64篇,政务微信发布520篇,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发布190篇。回应公众关注热点与舆情8次,举办新闻发布会4次,主要负责同志参加1次。发布政策解读稿件802件。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没有接到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没有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
虽然我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仍然存在部分信息公开不及时、公开内容单一等问题。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和相关措施,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进一步强化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同时,加强督促检查,进一步完善细化政务公开项目和内容,增强政务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做到以公开促工作、以公开树形象,推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有序开展。
重庆市应急管理局
2019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