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000MB1907069L/2024-00161 | [ 发文字号 ] | 渝应急发〔2024〕48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后期处置(灾后重建) |
[ 发布机构 ] | 市应急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4-05-06 | [ 发布日期 ] | 2024-05-06 |
重庆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做好汛期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的通知
渝应急发〔2024〕48号
重庆市应急管理局
关于做好汛期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一年,也是现代化新重庆建设从全面部署到纵深推进的重要一年,做好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意义重大。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汛期,我市气候状况总体呈现“三多一强”(降水偏多,强对流天气多,高温天数略多,降雨强度偏强)趋势,暴雨洪涝重于常年,山洪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险等七类风险偏高。为切实做好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有效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维护灾区社会稳定、人心安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紧压实责任。各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各区县)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两个至上”、胸怀“两个大局”,把握职责定位、增强为民情怀、积极担当作为,全力做好自然灾害救助工作。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确保工作部署、人员调配和经费保障到位。要把自然灾害救助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员,特别是灾情信息报送、灾情核查、物资调拨、灾害救助等工作,要有专人负责、专人管理,积极协调本地财政部门,安排本级自然灾害救助资金,管好用好中央下拨和市级预拨资金,确保灾害发生后,受灾群众第一时间得到有效救助。
二、强化政策创制,完善救助体系。3月21日,国家防减救灾办召开了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推进会,要求市、区县、乡镇(街道)抓紧推进预案修编,各区县要结合本地灾害特点、风险形势、历史灾情等,开展本级预案修编工作,进一步健全统筹指挥协调机制、完善响应启动条件、优化应急响应措施,着力构建上下贯通、协同高效的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体系。要完善巨灾情况下受灾群众安置救助工作方案,重点推进预案方案在基层城乡社区落地落细,按照响应启动机制要求,做到灾害预警信息发布与涉险群众转移疏散衔接顺畅、执行迅速。要在灾害民生保险、救灾捐赠等方面加大力度,通过灾害民生“小保险”解决受灾群众“大问题”,调动全社会参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积极性。
三、加强队伍建设,明确工作职责。各区县要落实《关于加强全国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积极协调当地财政部门努力推动完善相关保障激励机制,为灾害信息员提供必要的灾情核查装备、人身保险和通讯补助等方面的服务保障。要立即组织开展一轮灾害信息员数据库信息抽查工作,做好人员信息动态更新,强化灾害信息员A、B角设立。要落实灾害信息员定期培训、分级培训制度,重点加强多灾易灾和人员变动较大地区的业务培训,确保工作不断档,责任不悬空,确保培训全覆盖。
四、严格灾情管理,提升报送时效。各区县要严肃灾情管理纪律,压紧压实报灾责任,做到有灾必报、应报尽报,坚决杜绝有灾不报、灾情瞒报问题发生。要加强灾情报送微观指导,及时进行报灾提示提醒。要建立“三断”(断电、断路、断网)情况下灾情快速报告机制和措施,确保极端情况下灾情能迅速报送反馈。各级灾害信息员要密切关注本地雨情、水情、墒情及地质灾害等信息,及时接听应急管理部灾害信息员智能外呼平台电话,接到上级要求核实灾情指令后,电话核实反馈时间不超过30分钟,书面(含微信、短信等即时通讯手段)反馈时间不超过1小时。要进一步发挥应急管理部门在灾情统计报送方面的归口管理和统筹协调作用,建立多部门联动的横向灾情信息共享机制,确保上报的灾情数据口径统一、规范准确。
五、加强物资储备,提升保障能力。各区县要牢固树立底线思维、极限思维和风险责任意识,立足防极端、防突发、防叠加,严格按照市委机构改革要求,做好物资储备管理和调拨使用,确保“工作不断档、救助不缺位”。要落实《重庆市应急物资储备保障能力建设指导意见(试行)》要求,参照中央应急物资品种要求,结合本地区灾害事故特点,储备能够满足本行政区域内启动二级响应需求的救灾物资,并留有安全冗余。要加强与商务、市场监管等部门分工合作,落实方便面、面包、矿泉水等应急食品的协议储备,与本地食品企业或大型商超签订紧急供货协议,确保一旦遇有群众紧急转移安置,应急食品能第一时间保障到位。要借助1万亿特别国债契机,争取更多项目、资源,建立健全全市“7+1”救灾物资保障体系。
六、落实救助政策,保障群众生活。各区县要参照市级救助指导标准,制定本地受灾群众应急期、过渡期、因灾倒损民房恢复重建及冬春生活救助标准。要推广使用国家自然灾害救助资金管理系统,进一步规范各类救助资金的申请、评议、公示、审批等程序,提升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效能和精准度,强化救助资金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发放使用安全、规范、公开、透明。要落实《关于加强受灾人员集中安置点规范化建设的意见》要求,细化受灾群众转移安置救助应急方案,及时转移处于危险区域和危险地段的群众并妥善安置,保障受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干净水喝、有临时安全住所、有医疗服务。要按照规定及时启动应急响应,迅速派出工作组核查灾情,协调组织调运救灾物资,确保灾害发生10小时内,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要按照“倒一户、审一户、建一户、补一户”的要求,不等不靠不拖,迅速推进倒房恢复重建,确保受灾房屋倒塌群众在春节前全部住进新居。
七、注重宣传引导,做好舆情应对。各区县应急管理部门要充分认识舆论宣传对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的重要作用,主动加强与本地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的沟通与合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和网络等平台,认真做好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的舆论引导。按照相关规定,配合宣传部门,及时公开灾区政府出台的自然灾害救助政策、采取的救灾措施等政务公开事项,广泛宣传避灾自救知识和技能。建立健全舆情应对预案、部门联动机制,明确相关部门职责任务。积极开展桌面推演,不断完善预案机制,提升舆情应对能力。强化网络舆情监控,通过信息公开、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加强主动引导,并妥善处置化解引发的舆情。
重庆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