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公开 政务服务 互动交流 党建之窗 应急科普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 索引号 ] 11500000MB1907069L/2026-00132 [ 发文字号 ] 2026年第6号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应急管理
[ 发布机构 ] 市应急局
[ 成文日期 ] 2026-06-22 [ 发布日期 ] 2026-06-23
[ 索引号 ] 11500000MB1907069L/2026-00132
[ 发文字号 ] 2026年第6号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应急管理
[ 发布机构 ] 市应急局
[ 发布日期 ] 2026-06-23
[ 成文日期 ] 2026-06-22

重庆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公开征求《重庆市自然灾害救助指导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重庆市应急管理局

关于公开征求《重庆市自然灾害救助指导标准

(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2026年第6

为健全完善自然灾害救助制度体系,持续提升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能力,统一规范灾害救助政策口径和执行标准,根据《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务院令第709号)、《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渝府发〔20267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实际,市应急管理局、市财政局对现行自然灾害救助指导标准进行系统性修订,形成《重庆市自然灾害救助指导标准(征求意见稿)》。

为广泛凝聚社会共识,充分听取公众意见,增强政策的科学性、精准性和可操作性,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征求意见内容

本次修订立足我市灾害救助实际需要,系统优化完善救助政策体系,重点对应急期生活救助、因灾遇难人员家属抚慰、过渡期生活救助、住房重建补助、住房维修加固补助、旱灾生活救助、冬春生活救助、物资救助八大救助类别,进一步细化救助对象、统一救助标准、规范适用情形、明确执行要求。

同时,文件明确全市自然灾害救助市级最低指导标准,允许各区县结合地方财力和灾情实际,在底线标准基础上适度提高补助水平;建立救助标准与物价水平挂钩的动态调整机制,定期评估优化,全面提升全市灾害救助规范化、制度化、精细化水平。

二、征求意见时间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5日。

三、意见反馈方式

欢迎广大市民、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社会各界积极建言献策。如对征求意见稿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以下任意方式反馈:

人:白鹏程

联系电话:02363012885

电子邮箱:cqyjjzc@126.com

通信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青枫北路12号重庆市应急管理局救灾和物资保障

四、其他情况说明

(一)本次公开征求意见稿为草拟阶段文稿,最终政策内容以正式印发文件为准。

(二)对征集到的合理意见建议,我局将认真梳理汇总、研究吸纳,作为文件修改完善的重要依据。

特此通告。

附件:重庆市自然灾害救助指导标准(征求意见稿)


                            重庆市应急管理局

                            2026622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您即将离开“重庆市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