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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907069L/2023-00327 [ 发文字号 ] 渝安考发〔2023〕5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应急局
[ 成文日期 ] 2023-09-19 [ 发布日期 ] 2023-09-19

重庆市安全生产考试中心关于举办2023年全市安全生产考试监考人员业务培训班的通知


重庆市安全生产考试中心

关于举办2023年全市安全生产考试监考人员

业务培训班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考试分中心:

按照《关于印发<重庆市安全生产考试与证书管理规定>的通知》(渝安监发〔201714号)要求,为全面充实全市安全生产考试监考人员队伍,经研究,决定举办2023全市安全生产考试监考人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训人员

各区县拟从事安全生产考试监考工作的人员

二、培训时间和地点

培训时间:2023926(星期二)下午14:00-18:00报到(主城区可电话报道,当天下午不用现场报道) 927日(星期三上午9:00开始培训

培训地点:江北区港城东环路510栋(国家安监实训西南基地)一楼大会议室

三、培训内容

安全生产培训考试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等;全市安全生产考试体系建设情况;监考员职责全市安全培训考试工作有关文件要求

四、培训费用

本次培训费用分级承担。其中培训费、考试费、食宿费、资料费由市考试中心承担,交通费由参培单位承担。

五、注意事项

(一)监考员和巡考员取证要求。监考人员由区县应急局工作人员担任,按规参加培训,经考核合格后颁发监考员证。巡考人员由区县应急局科级及以上人员担任,不用参加培训,直接书面申请,经审核通过后颁发巡考员证。

(二)资料报送要求。

报送内容:1.《监考人员培训班参训人员名单》《巡考人员办证统计名单《巡考员监考人员持证在岗情况统计表》电子版盖章扫描件2.参培监考人员、办证巡考电子登记照要求像素295×41350kb以下jpg格式),区县+姓名命名制成压缩文件。

报送方式:以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101560197@qq.com

报送时间:各区县分中心于2023922日(星期12:00相关资料报送至市考试中心指定邮箱。

、联系方式

市考试中心联系人:曾维昊,电话:023-67106632(工作日9:00—18:00)


附件:1.《监考人员培训班参人员名单》

2.《巡考人员办证统计名单

3.《巡考员监考人员持证在岗情况统计表》



                  重庆市安全生产考试中心

                   2023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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