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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907069L/2021-0035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应急局
[ 成文日期 ] 2021-04-07 [ 发布日期 ] 2021-04-07

关于开展2021年汛前检查的通知


重庆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开展2021年汛前检查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高新区、两江新区、万盛经开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汛期将至,为贯彻落实市防汛抗旱指挥部2021年第一次会议精神,牢固树立“防大汛、抗大旱、救大灾”的思想意识,全面压实防汛抗旱责任,全覆盖排查涝旱灾害隐患,经指挥部领导同意,决定于2021年4月30日前开展2021年汛前检查工作。

一、检查时间

2021年4月30日前完成

二、检查要点

(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防汛救灾应急体系建设的意见》 (渝府办发〔2020〕122号)要求的重点工作任务;

    (二)《关于做好2021年汛前准备工作的通知》(渝汛办〔2021〕4号)要求的重点工作任务。

三、检查方式

    (一)查看现场;

    (二)查阅资料;

    (三)听取情况介绍。

    四、相关要求

    (一)请主动与检查组衔接,认真准备相关资料,积极配合检查组开展工作;

    (二)请各检查组按照附件3格式填报检查表,一份留区县,一份由检查组带回交市防办汇总;

    三)请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实施意见要求,简化公务接待,严控陪同人员,提高工作实效。

     联系人:唐佳丽,63213470,cqsfxkh@163.com

     传  真:63151059

     附件:1.重庆市2021年汛前检查安排表

          2.2021年汛前检查主要内容清单

          3.2021年汛前检查问题汇总表



                    重庆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4月7日

附件下载:

关于开展2021年汛前检查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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