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000MB1907069L/2021-00350 | [ 发文字号 ] | 会议通知30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市应急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1-04-07 | [ 发布日期 ] | 2021-04-07 |
关于组织参加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安全生产执法工作意见宣贯暨全国工贸安全监管工作视频会议的通知
重庆市应急管理局关于
组织参加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安全生产执法工作意见
宣贯暨全国工贸安全监管工作
视频会议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应急管理局:
接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召开安全生产执法工作意见宣贯暨全国工贸安全监管工作视频会议的通知,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1年4月8日(星期四)15:00
二、会议地点及参会人员
(一)主会场
1.会议地点:市应急管理局614会议室。
2.参会人员:陈绍丛副局长、办公室、监测减灾处、危化处、安全协调处、政法处、规财处、新闻处、科信处、执法总队主要负责同志、工贸处全体干部。
(二)分会场
1. 会议地点:各区县(自治县)、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应急管理局视频会议室。
2. 参会人员:各区县(自治县)、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应急管理局对照市应急局确定参会人员。
三、其他事项
(一)请各区县(自治县)认真做好本级会议安排,于4月8日上午11:00做好视频信号传输对接(联系人:余志勇,联系电话:15202355181)。
(二)请各参会人员提前10分钟入场,严肃会风会纪,确保会议效果。
(三)请参会人员佩戴口罩,自带水杯,做好自身防护。
联系人:陆美红 联系电话:63218056
附件: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召开安全生产执法工作意见宣贯暨全国工贸安全监管工作视频会议的通知
重庆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