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000MB1907069L/2021-00334 | [ 发文字号 ] | 渝森防办〔2021〕9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市应急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1-03-29 | [ 发布日期 ] | 2021-03-29 |
转发国家森防指关于开展全国森林草原“扑火安全警示教育整治周”活动的通知
渝森防办〔2021〕9号
重庆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转发国家森防指关于开展全国森林草原“扑火安全警示教育
整治周”活动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两次“3·30”事件惨痛教训,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切实强化安全底线思维,大力提升防险避险能力,坚决防止“屡屡重蹈覆辙”,国家森防指决定在3月底前后,开展全国森林草原“扑火安全警示教育整治周”活动,现将《国家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关于开展全国森林草原“扑火安全警示教育整治周”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务必按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此次活动在国家森防指统一部署下,由市森防指牵头,集中一周时间,采取统分结合、同步开展的方式组织实施。各区县(自治县,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以下统称区县)要高度重视,科学安排,严密组织,认真对照此次活动重点解决的五个方面问题开展排查整治,做到精细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市、区县森防指领导及相关人员,各专业、半专业扑火队指挥员参加;各专业、半专业队扑火人员的警示教育整治工作,由各区县结合实际统筹组织实施。活动期间国家森防指办公室将启动“森林草原防灭火业务大讲堂”,市森防指办公室将组织集中学习,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月20日前,请各区县将扑火安全警示教育整治活动开展情况报市森防指办公室(邮箱:cqslfh@163.com)。
重庆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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