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000MB1907069L/2020-09679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市应急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0-11-25 | [ 发布日期 ] | 2020-11-25 |
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市工伤预防培训的通知
重庆市应急管理局
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市工伤预防培训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应急局:
根据市人力社保局等部门联合印发的《重庆市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渝人社发﹝2019﹞108号)精神,为推动我市工伤事故和职业病预防培训工作,降低工伤事故伤害和职业病的发生率,市人力社保局决定举办2020年度全市工伤预防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区县(自治县)应急管理部门,从事工伤事故和职业病预防工作的相关工作人员(1人/区县)。
二、培训内容
解读工伤事故和职业病预相关政策,通报工作场所工伤事故发生情况、职业病报告情况和安全事故情况,探讨工伤预防具体实施内容。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时间:2020年12月3日(星期四)9:00-17:00,12月4日(星期五)9:00-12:00。
培训地点:重庆滨乐·宝轩酒店二楼宴会厅
四、报到时间及地点
报到时间:住宿的学员于12月2日15:00-17:00报到,不住宿的学员于12月3日8:45前报到。
报到地点:重庆滨乐·宝轩酒店一楼大厅签到处(渝北区赛迪路2号B座,轻轨3号线金童路站2号口出站步行约300米,酒店电话023-63366666)。
五、培训费用
培训期间的培训费和食宿费由市人力社保局统筹安排,学员的往返交通费等由派出单位承担。
六、相关要求
(一)本次培训是推动我市工伤预防工作的重要举措,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积极组织人员按要求参训,并于11月26日(星期四)12:00前将填写完整的参训人员回执(见附件)电子版发送至重庆市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
(二)请参训人员携带好本人身份证件,备齐防疫物品、个人日常生活用品。
(三)参训人员在培训期间应积极配合教学管理,按照课程安排表准时上课,原则上不得请假,按要求完成培训任务;培训期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相关要求,严禁酗酒、组织和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以及高消费娱乐活动。
七、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一)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沈 莉 88622963,15923353590
(二)重庆市应急管理局
李川红 67611221,13330393105
(三)重庆市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
杨 倩 88958252,18875092601
电子邮箱:1417472645@qq.com
附件:
重庆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