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000MB1907069L/2020-09656 | [ 发文字号 ] | 渝汛办〔2020〕21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市应急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0-11-18 | [ 发布日期 ] | 2020-11-18 |
关于举办2020年全市森林防灭火、防汛抗旱及地震地灾救援业务培训班的通知
渝汛办〔2020〕21号
重庆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重庆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重庆市抗震救灾和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举办2020年全市森林防灭火、防汛抗旱及地震地灾
救援业务培训班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为提高我市森林草原防灭火、防汛抗旱及地震地灾救援业务水平,根据《关于印发2020年全市应急管理培训班次计划的通知》(渝应急办发〔2020〕12号)安排,现将2020年全市森林防灭火、防汛抗旱及地震地灾救援业务培训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第一期防汛抗旱业务培训:12月1日(星期二)至12月3日(星期四),共3天。11月30日下午14:00-18:00报到。
第二期地震地灾救援业务培训:12月4日(星期五)至12月5日(星期六),共2天。12月3日下午14:00-18:00报到。
第三期森林防灭火业务培训:12月6日(星期日)至12月7日(星期一),共2天。12月5日下午14:00-18:00报到。
二、培训地点
国家安监实训西南基地(江北区港城东环路5号10栋)。
三、参训对象
(一)第一期防汛抗旱业务培训
各区县(自治县)和两江新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应急局防汛抗旱工作分管领导(防办主任)、防汛抗旱科业务负责人及业务骨干。
(二)第二期地震地灾业务培训
各区县(自治县)和两江新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应急局地震地灾工作分管领导、地震地灾科业务负责人及业务骨干。
(三)第三期森林防灭火业务培训
各区县(自治县)和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应急局森林防灭火工作分管领导、森林防灭火科业务负责人及专业扑火队队长。
名额分配见附件1。
四、培训内容
(一)第一期防汛抗旱业务培训
学习专业技术知识,研讨解决实际问题的方法,交流国际国内防汛抗旱方面新经验,增进区县之间互信协作。具体课程预安排如下:气象与洪旱灾害、水文与防汛抢险、堰塞湖及水库主要险情灾情应急抢险、防汛抗旱工作专题、防汛抗旱政策法规解读及热点问题探讨及怎样当防办主任等。
(二)第二期地震地灾业务培训
学习专业技术知识,研讨解决实际问题的方法,交流地震、地质灾害“防抗救”经验,增进区县之间互信协作。具体课程预安排如下:地质灾害基础知识、政策法规、地质灾害防治方法、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援,防灾减灾能力提升、伤害大自然的代价、地震应急响应与处置等。
(三)第三期森林防灭火业务培训
学习专业技术知识,研讨解决实际问题的方法,森林防灭火经验。具体课程预安排如下:区县森林防灭火工作实务、灭火组织指挥、灭火技战术、灭火安全常识、如何组织实战化灭火演练、年度森林防灭火工作讲评等。
五、培训考核
为保证培训成效,分三期进行考核。在每期培训结束时,对参训人员进行考核测试。由讲课老师各出一部分试题汇总后形成试卷,题型分为填空、单选、论述题,总分100分。考试结果将反馈学员和所在单位。
六、培训费用
培训费、师资费由市应急局培训专项经费中列支,往返交通费由学员单位承担。
七、有关要求
(一)做好学员选派。请各单位高度重视,严格按《培训班名额分配表》(附件1)落实参训人员。培训人员原则上不得请假,确需请假的,由所在区县(自治县)应急局以书面形式向对应的指挥部办公室请假。
(二)做好训前准备。请各区县(自治县)应急局填写《第一期防汛抗旱业务培训班报名表》(附件2)、《第二期地震地灾业务培训班报名表》(附件3)、《第三期森林防灭火业务培训班报名表》(附件4);请参加第一期防汛抗旱业务培训班的区应急局分管领导(防办主任)写一篇2020年防汛抗旱工作心得体会;请各区县于11月25日(星期三)前,将盖章后的报名表及心得体会纸质件分别传真到各指挥部办公室,并将电子版发到邮箱(第一期防汛抗旱业务培训班传真:63151059,邮箱:769145467@qq.com;第二期地震地灾业务培训班传真:67715764,邮箱:18668594@qq.com;第三期森林防灭火业务培训班传真:67517146,邮箱:39064221@qq.com)。
(三)按时报到参训。请参训学员持本通知和本人身份证于报到当天下午14:00—18:00,到国家安监实训西南基地大厅报到。乘车线路:轨道4号线至唐家沱站下车,换乘661路公交车(五里坪公交站场方向)至两江产业园下车;小什字乘坐公交866路到五里坪,在五里坪公交车站换乘662路到两江产业园;自驾车导航至“国家安监西南实训基地”即可达到。
(四)严格培训纪律。参训学员应严格遵守《重庆市干部教育培训学风建设“十不准”》(附件5),培训期间纪律情况将及时反馈至所在区县(自治县)。对违反规定的学员,视情节轻重予以通报批评或责令退学,情节特别严重的,交由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五)其他事项。
1.培训基地配备有卧具、热水壶、餐具、拖鞋,其他生活用品及笔、记录本等学习必需品由学员自备。
2.培训期间应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必要防护,尽量减少聚集,严格执行分散错时用餐、佩戴口罩(学员自备)、检测体温等规定。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联系人:
姜利玲 63086398,13996092104;
市抗震救灾和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联系人:
郭洪波 63012231,13983177957;
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联系人:
姜宏玲 67517146,13372751181;
国家安监实训西南基地联系人:
贺贵元 13983375247;
孙正呈 18523355422;
赵福海 15523709942。
附件:
1.培训班名额分配表
2.第一期防汛抗旱业务培训班报名表
3.第二期地震地灾业务培训班报名表
4.第三期森林防灭火业务培训班报名表
5.重庆市干部教育培训学风建设“十不准”
重庆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重庆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重庆市抗震救灾和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