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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907069L/2020-09580 [ 发文字号 ] 渝应急发〔2020〕92号
[ 主题分类 ] 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市应急局
[ 成文日期 ] 2020-10-19 [ 发布日期 ] 2020-10-19

重庆市应急管理局重庆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2020年三季度全市煤矿瓦斯防治与利用工作情况的通报


渝应急发〔2020〕92号



重庆市应急管理局

重庆煤矿安全监察局

关于2020年三季度全市煤矿瓦斯防治与利用

工作情况的通报

各产煤区县(自治县、经开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煤矿安全监察分局,重庆能源投资集团及渝新能源公司、资产管理公司:

现将今年三季度煤矿瓦斯防治与利用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重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一)瓦斯事故防控情况。三季度全市煤矿未发生瓦斯类亡人事故,但因管理原因造成的瓦斯超限事故时有发生,瓦斯事故防控形势仍然严峻。

(二)瓦斯抽采利用情况。三季度全市煤矿抽采瓦斯1.1亿m3(年累计抽采3.24亿m3)。其中,地面固定抽采1.03亿m3(年累计抽采3.08亿m3)、井下移动抽采0.07亿m3(年累计抽采0.16亿m3);利用瓦斯0.82亿m3(年累计利用2.35亿m3)。其中,工业利用0.4亿m3(年累计利用1.08亿m3)、民用0.42亿m3(年累计利用1.27亿m3)。三季度综合利用率74.5%(年累计综合利用率72.5%),完成国家能源局下达的瓦斯抽采利用进度控制目标。

(三)瓦斯超限防控情况。三季度通过煤矿事故风险分析平台监控并跟踪瓦斯超限报警77次。其中,市属国有煤矿51次、占比66.2%,区县煤矿26次、占比33.8%。按作业场所划分,采煤工作面16次、占比20.8%,掘进工作面19次、占比24.7%,施钻点31次、占比40.2%,其它地点11次、占比14.3%。按超限原因划分,采掘活动引起2次、占比2.6%,施工瓦斯抽采钻孔引起47次、占比61%,供电系统故障引起5次、占比6.5%,其他原因引起23次、占比29.9%。按超限浓度划分,瓦斯浓度小于3%34次、占比44.1%,瓦斯浓度大于等于3%小于5%30次、占比39%,瓦斯浓度大于等于5%13次、占比16.9%。煤矿企业按规定对瓦斯超限进行分析追查后,实施处罚69人次,罚款6.1万元,未发现瓦斯超限作业行为。

二、瓦斯防治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煤矿瓦斯治理还存在瓦斯治理精细化管理差、通风设施构筑不合理、局部通风管理不到位、安全监控系统维护不及时、安全防护设施不完好等问题。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对10个煤矿在“一通三防”方面存在的16条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依法查处,共处罚款77.52万元。

(一)瓦斯治理精细化管理差。全市煤矿瓦斯治理不规范、不精细的问题目前还比较突出。瓦斯超限依然多发频发,距 “零超限”目标仍有较大差距。打通一煤矿《W2708采煤工作面60m超前钻孔设计》中未明确每轮保留的超前距离;石壕煤矿北三区14#瓦斯巷93#钻场未定期测定预抽钻孔负压,13#钻孔现场实测瓦斯浓度为16%,牌板显示914日数据为67%,数据相差较大;渝阳煤矿N3702采煤工作面抽放钻孔牌板无接抽时间记录;红岩煤矿3603+110m抽放巷(水力压裂)钻孔竣工图未标注钻孔终孔间距,对2个补充钻孔施工情况未作说明;水溪煤矿S3118运输巷掘进工作面瓦斯抽采钻孔竣工图未标注检验测试点实际位置和测定参数;宏能煤矿井下大量钻孔施工参数与设计参数高度“一致”,浓度不高,随意停抽,不排水、不除渣;田家煤矿、芦塘煤矿、吊水洞煤矿等矿井甲烷传感器调校人员操作不规范,调校时未设置为调校状态,导致传感器超限报警次数大量增加。

(二)通风设施构筑不合理。部分矿井通风设施未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构筑,日常检查维护流于形式,导致部分通风系统稳定性差。石壕煤矿南五区7#轨道巷与南五区专用回风巷之间的密闭墙留有通风孔;逢春煤矿S21151顶板瓦斯巷施钻点采用风筒作风桥经S21161顶板瓦斯巷掘进工作面(65日已停止作业)的回风区域(+380mS5抬高石门)汇入到S5回风上山;东林煤矿3605二段-270m矽抽巷施工穿层卸压钻孔前未按《3603二段工作面保护范围内4#煤层卸压瓦斯抽采钻孔施工技术安全措施》规定构筑通风设施,914日施工3604卸压钻孔发生喷孔,大量瓦斯串入3603二段工作面造成多个地点瓦斯高浓度长时超限;三汇二矿3121采煤工作面回风巷外风门间距不能满足运液压支架需要,830日在运输液压支架过程中将两道风门同时打开,造成风流短路,引起工作面瓦斯超限报警;中心桥煤矿下32102采煤工作面上巷备用材料存放巷道,隔断风墙采用墙垛加木板方式隔断,利用木板缝隙通风,未设置调节风窗,下32102采煤工作面上隅角使用风筒布与采空区隔断,存在0.3m×0.4m的孔洞;水溪煤矿+435m抽放巷(13#平石门与14#平石门之间)有一组正反风门联锁了反向风门,联锁方式不符合规定;双河煤矿06201采面有一台充电设备安装在2道风门之间,废气不能及时排放;宏能煤矿东一采区部分风流进入东三采区E1322采煤工作面;双河煤矿E04303采面采空区26号密闭墙漏风严重未及时处理,06612采面人行上山风门未按规定使用调节风窗调节风量。

(三)局部通风管理不到位。部分矿井局部通风管理不到位,因备用局部通风机不能正常切换、风筒脱落等原因造成的瓦斯超限事故时有发生。南桐煤矿831日,-408m7409机巷掘进工作面因局部通风机开关故障,未能正常运转,造成该掘进工作面无计划停风、瓦斯积聚超限;东林煤矿32-350m—-320m轨道上山掘进工作面距碛头20-50m范围内风筒有4处破口漏风;逢春煤矿+380mN3平石门掘进工作面因风速较大,在后方风筒上开了一个泄风口,其射流线与回风甲烷传感器相距0.5m,影响监测数据;富家洞煤矿-80m水平回风绕道掘进工作面防炮崩风筒处异径风筒未用过渡节连接;协和煤矿716日相关人员在22507开切眼掘进工作面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故障,切换到备用局部通风机工作时,该局部通风机通风范围内未停止工作;双河煤矿73E04307掘进工作面电气开关跳电,在用局部通风机停电后备用局部通风机不能启动造成碛头瓦斯超限;双岔河煤矿820+230m东翼主提升暗斜井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风筒末端20m未按照作业规程规定使用防炮崩风筒。

(四)安全监控系统安装维护不合要求。部分矿井存在安全监控系统未按要求安设,传感器维修维护不合要求。打通一煤矿714日中班,南二区S302瓦斯巷掘进工作面硫化氢传感器未悬挂在巷道中下部;逢春煤矿N2831上顺槽风速传感器被粉尘传感器部分遮挡,影响风速监测准确性;田家煤矿1230N(下)掘进工作面皮带机头CO传感器和工作面回风CH4传感器粉尘多,防尘罩未关闭;箕山煤矿10采区回风巷的测风站未设置风速传感器;富家洞煤矿-80m回风绕道掘进工作面班长擅自停用甲烷传感器造成断线;

(五)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日常维护差。部分矿井未对压缩氧自救器、井下压风自救器等安全防护装置和设施进行日常检查维护。松藻煤矿“9·27”火灾事故后暴露出部分压缩氧自救器不完好无法正常使用;宏能煤矿W2611采煤工作面风巷压风自救器2个无减压阀、1个无气水分离器、部分风量及风压调节不合要求,不便紧急情况时正常使用;双河煤矿应急救援检测和维护保养记录不全,未对压缩氧自救器,瓦斯检测仪等进行记录。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下大力气强化煤矿瓦斯治理精细化管理。各煤矿企业要切实强化对钻孔设计、施工、瓦斯抽采的日常管理和质量管控,在规范化、精细化方面下狠功夫。一是从规范瓦斯治理工程设计审批入手,把“科学、严谨、规范、安全”作为瓦斯治理的“生命线”,对标对表开展工程设计、措施编制和审核审批工作;二是强化钻孔施工、接抽、封孔、计量等环节的安全质量管控,规范实施全程下套、“两堵一注”封孔工艺,高效抽采;三是坚决遏制钻孔施工造成的瓦斯超限多发势头,钻孔施工严格执行“全风压、单台套、设禁区、无电源”措施,强化视频监控管理、强制使用防喷装置。

(二)进一步加强通风设施构筑管理。各煤矿企业要深刻吸取松藻煤矿“9·27”重大火灾事故教训,组织人员对本矿井通风系统进行全面排查,对不独立、不合理的通风系统要进行全面整改,设施质量不符合要求的要全部推倒重建,确保系统完善、风量分配合理、设施牢固可靠。

(三)狠抓局部通风日常管理。各煤矿企业要切实加强局部通风机的“双风机、双电源”及自动切换装置等重点设施设备的日常检查维护,确保备用设备灵敏可靠。炮掘工作面碛头前10m范围强制使用防炮崩风筒,凡发生因局部通风机不能自动切换、放炮崩垮风筒等引起的瓦斯超限事故,企业必须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强化安全监控系统安装维护管理。各煤矿企业要认真对照《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19)安装配齐相关监测仪器仪表,并按要求进行维修维护,对监测数据偏差大、稳定性差、反应不灵敏或故障率高的设备要及时更换,认真分析总结本企业安全监控系统存在的主要问题,并采取相关措施进行系统性解决,确保监控有效。

(五)强化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日常维护管理。一是要立即对全矿的压缩氧自救器进行全面清理,该维修维护的必须维修维护到位、该报废的必须报废;二是对井下所有压风自救器进行全面检查维护,确保压风自救器完好可靠、风量风压满足人员正常使用;三是对所有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安全防护设施设备使用培训,确保遇紧急情况时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安全避险。

(六)强化监管监察执法。构建上下联动、协调高效的联合执法机制,坚持瓦斯事故隐患零容忍。要持续深入开展常态化隐患排查及安全风险分级预防管控,围绕通风系统、局部通风、瓦斯管理、井下防灭火等重点,按《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关于做好近斯煤矿瓦斯治理工作的通知》(煤安监司函办〔2020148号)的要求扎实开展执法检查,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置瓦斯事故隐患。


重庆市应急管理局          重庆煤矿安全监察局

                             20201019

附件下载:

关于2020年三季度全市煤矿瓦斯防治与利用工作情况的通报(渝应急发[2020]92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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