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907069L/2026-00141 | [ 发文字号 ] | |
| [ 主题分类 ] | 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 发布机构 ] | 市应急局 | ||
| [ 成文日期 ] | 2026-07-06 | [ 发布日期 ] | 2026-07-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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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 | 安全生产监管 |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 发布机构 ] | 市应急局 |
| [ 发布日期 ] | 2026-07-06 |
| [ 成文日期 ] | 2026-07-06 |
重庆渝北玉峰山镇双井村弃土场“12·13” 较大坍塌事故调查报告
2023年12月13日17时25分许,重庆市渝北区玉峰山镇双井村弃土场发生一起较大坍塌事故,造成3人死亡、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957.2742万元。
事故发生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有关规定,成立由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住房城乡建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城市管理局,渝北区应急管理局、区公安分局、区总工会等单位和有关专家组成的“重庆渝北玉峰山镇双井村弃土场‘12·13’较大坍塌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调查组”),并邀请渝北区纪委监委、渝北区检察院参与事故调查。
调查组经过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周密细致的调查取证和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的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总结了事故教训,提出了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
调查认定,重庆渝北玉峰山镇双井村弃土场“12·13”较大坍塌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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