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000MB1907069L/2024-00053 | [ 发文字号 ] | 渝减办〔2024〕4号 |
[ 主题分类 ]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 [ 体裁分类 ] | 统计分析 |
[ 发布机构 ] | 市应急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4-01-30 | [ 发布日期 ] | 2024-03-11 |
2023年全市自然灾害情况的通报
重庆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2023年全市自然灾害情况的通报
各区县(自治县)减灾委,市减灾委各成员单位:
现将2023年全市自然灾害情况通报如下。
一、灾情概况
2023年,我市灾害天气增多,先后发生干旱、洪涝、风雹、地质等自然灾害,以洪涝灾害、地质灾害为主,干旱、风雹、雪灾、森林火灾等也有不同程度发生,极端天气造成部分地区灾害损失较重,万州、潼南、巫山等38个区县170.7万人受灾,因灾死亡25人,紧急避险转移7.02万人,紧急转移安置6.7万人,需紧急生活救助0.24万人,农作物受灾面积98.2千公顷(其中绝收11.8千公顷),倒损房屋1.89万间(其中倒塌0.23万间、严重损坏0.34万间、一般损坏1.32万间),直接经济损失45.7亿元。
年份 |
人口受灾情况 |
农作物受灾情况 |
房屋倒损 |
直接经济损失(亿元) | ||||
受灾 人口(万) |
死亡失踪人口(人) |
紧急转移 安置人口(万) |
受灾 面积(千公顷) |
绝收 面积(千公顷) |
倒塌 (万) |
损坏 (万) | ||
2023年 |
170.7 |
25 |
6.7 |
98.2 |
11.8 |
0.23 |
1.66 |
45.7 |
2022年 |
372.3 |
11 |
0.68 |
369.4 |
7.11 |
0.07 |
1.88 |
48.44 |
较2022年增减数量 |
-202.6 |
14 |
6.02 |
-271.2 |
-59.3 |
0.16 |
-0.22 |
-2.74 |
较2022年增减比例 |
-54.15% |
127.27% |
885.29% |
-73.42% |
-83.40% |
228.57% |
-11.7% |
-5.66% |
2018-2022年均值 |
244 |
24 |
8 |
148.1 |
28.7 |
0.4 |
4.8 |
56.9 |
较2018-2022年均值增减数量 |
-73.3 |
1 |
-1.3 |
-49.9 |
-16.9 |
-0.17 |
-3.14 |
-11.2 |
较2018-2022年均值增减比例 |
-30.04% |
-4.17% |
-16.25% |
-33.69% |
-58.9% |
-42.5% |
-65.4% |
-19.68% |
二、灾害特点
(一)灾害损失“四降两升一集中”。
四降。受灾人口下降。全市发生各类自然灾害导致170.7万人受灾,同比下降54.15%,较前五年均值下降30.04%。农作物受灾面积下降。农作物受灾面积98.2千公顷(其中绝收面积11.8千公顷),同比下降73.42%,较前五年均值下降33.69%。倒损房屋下降。全市倒损房屋1.89万间,同比下降3.08%,较前五年均值下降98.5%。直接经济损失下降。灾害导致房屋及居民家庭财产、农林牧渔业、工矿商贸业、基础设施损失、公共服务等均有损失,直接经济损失45.7亿元,同比下降5.66%,较前五年均值下降19.68%。
两升。死亡人口同比上升。全市因灾死亡25人(万州区多点位先后因灾引发亡人事件11起、死亡25人),同比上升127.27%,较前五年均值下降4.17%。转移安置人数同比上升。全市紧急转移安置6.7万人,同比上升885.29%,较前五年均值下降16.25%。
一集中。极端天气造成灾害损失集中,仅万州、潼南2个区紧急避险转移安置人数占总量的67.5%,经济损失占总量的44.3%。
(二)受灾范围点多面广。
全市自然灾害受灾范围广,38个区县均不同程度受灾,仅江北区、南岸区、两江新区等3个区未受灾。从受灾总人数看,万州、荣昌、巫溪、永川、忠县等区县占全市总量的34%;从紧急转移安置人口总数看,万州、潼南、大足等区占全市总量的76.2%;从农作物受灾面积来看,荣昌、万州、大足等区占全市总量的20.9%;从直接经济损失看,万州、潼南、大足等区占全市总量的57.6%。
(三)极端天气致灾严重。
2023年6月下旬开始,全市连续遭遇几轮持续性、大范围强降雨过程,且降雨落区集中。7月3—4日,万州区遭遇局地特大暴雨,长滩镇达到特大暴雨级别。叠加前期持续降雨,新一轮短时强降雨造成山洪倾泻、水土流失并诱发多处泥石流、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导致大量公路、桥梁等基础设施受损。全市因灾死亡25人均发生在万州“6·30”“7·4”洪涝、地质灾害过程(多点位先后因灾引发亡人事件11起、死亡25人)。
三、灾种情况
(一)洪涝、地质灾害。
2023年我市洪涝、地质灾害同比偏重,造成38个区县140.4万人受灾,紧急转移安置6.67万人,因灾死亡25人,农作物受灾面积81.1千公顷(其中绝收10.2千公顷),倒损房屋1.61万间(其中倒塌2153间、严重损坏3169间、一般损坏10823间),直接经济损失43.84亿元。与2022年相比,洪涝、地质灾害造成的受灾人数、紧急转移安置人数、因灾死亡失踪人数、农作物受灾面积、倒损房屋间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分别上升165.9%、958.7%、150%、200%、106.4%和658.4%。与近5年同期均值相比,洪涝、地质灾害造成的受灾人数、因灾死亡失踪人数、农作物受灾面积和倒损房屋间数分别上升1.45%、11.6%、50.1%和43.2%,紧急转移安置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分别下降15.9%和2%。
年度 |
受灾人数 |
紧急转移安置 (万人) |
因灾死亡 失踪人数 (人) |
农作物 受灾面积 (千公顷) |
倒损房屋(万间) |
直接 经济损失 (亿元) |
2018年 |
72.8 |
7.58 |
19 |
30.48 |
0.49 |
11.7 |
2019年 |
73.12 |
1.3 |
27 |
31.32 |
0.83 |
14.25 |
2020年 |
368.39 |
28.15 |
37 |
128.02 |
2.26 |
163.85 |
2021年 |
124.82 |
2.04 |
19 |
52.94 |
1.26 |
28.18 |
2022年 |
52.79 |
0.63 |
10 |
27 |
0.78 |
5.78 |
2023年 |
140.4 |
6.67 |
25 |
81 |
1.61 |
43.84 |
(二)干旱灾害。
2023年我市干旱灾害同比去年总体偏轻,永川、綦江、大足、荣昌、丰都、忠县、巫山等7个区县遭受干旱灾害,导致21.17万人受灾,因旱需生活救助7.29万人,农作物受灾面积12.61千公顷(其中绝收0.9千公顷),直接经济损失0.79亿元。与2022年相比,干旱灾害受灾人数、因旱需救助人数、农作物受灾面积和直接经济损失分别下降92.8%、93.8%、96.2%、98%。与近5年同期均值相比,干旱灾害受灾人数、因旱需生活救助人数、农作物受灾面积和直接经济损失分别下降73.1%、75.98%、84.2%、91.3%。
年度 |
受灾人数 (万人) |
因旱需助人数(万人) |
农作物受灾面积(千公顷) |
直接经济损失(万元) |
2018年 |
2.45 |
0.47 |
1.68 |
0.14 |
2019年 |
76.22 |
32.93 |
47.71 |
5.51 |
2020年 |
11.53 |
0.28 |
14.19 |
0.33 |
2021年 |
5.6 |
0.7 |
3.15 |
0.16 |
2022年 |
297.75 |
117.39 |
332.2 |
39.63 |
2023年 |
21.17 |
7.29 |
12.6 |
0.79 |
(三)森林火灾。
2023年我市森林火灾同比大幅下降。全市共发生森林火灾2起,同比减少28起,下降93.3%。
四、重大灾害事件
2023年,全市相继发生“5·28”“6·30”“7·4”“7·28”洪涝、地质灾害等4次较重自然灾害,其中“6·30”“7·4”灾害过程达国家Ⅳ级救灾应急响应及市级救助Ⅳ级、Ⅲ级应急响应启动条件。
(一)“6·30”洪涝、地质灾害。
6月30日20时38分左右,我市万州分水镇石碾村1组郭忠有屋后边坡因强降雨发生垮塌,垮塌方量约150立方米,造成边坡下方一栋三层楼房垮塌,房内6人被掩埋,倒塌房屋10间。7月1日21时,根据《重庆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相关规定,市应急管理局启动市级Ⅳ级救助应急响应,指导受灾区县开展救灾救助工作,有效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二)“7·4”洪涝、地质灾害。
2023年7月3日以来,我市遭受入汛以来最强的降雨过程,整个过程强降水范围广、持续时间长、短时降雨强、叠加效应明显,极端性显著。其中,7月3—4日,万州区遭遇特大暴雨,3小时、6小时、12小时和24小时最大降雨量分别为157.3毫米、210.5毫米、213.6毫米和261.2毫米(突破历史极值),均出现在万州长滩雨量站,长滩镇达特大暴雨级别。降雨导致我市万州区五桥、长滩、长岭等47个乡镇、街道不同程度受灾,6.35万人受灾,紧急转移安置2.68万人,因灾死亡19人,因灾死亡大牲畜221头,农作物受灾面积4.8千公顷,倒塌房屋322间,严重损坏房屋216间,一般损坏房屋259间,直接经济损失91500万元。灾情发生后,在国家有关部委支持、指导下,按照市委、市政府统筹部署,市应急管理、消防、公安、住建、农业农村等部门会同属地,上下联动、通力协作开展抢险救援和灾后恢复工作。针对我市严重暴雨洪涝和地质灾害,国家减灾委员会、应急管理部于7月4日对我市启动国家Ⅳ级救灾应急响应,并派出工作组于7月5日赴我市万州实地查看灾情,指导做好救灾救助工作。我市于7月1日启动Ⅳ级救助应急响应并于7月4日升级为Ⅲ级响应,派出5个工作组赴万州等相关灾区实地查灾核灾,慰问受灾群众,指导开展救灾救助工作,市级主库向万州调拨29571件(套)救灾物资,确保受灾群众“五有”,灾区社会秩序稳定。
(三)“7·28”洪涝灾害。
7月27—28日,受副热带高压影响,潼南区遭受暴雨侵袭,19个镇街普降暴雨到特大暴雨,加之上游强降雨和水库腾库泄洪影响,琼江流域部分镇水位超过2013年“6·30”洪水位,突破历史极值,遭遇百年一遇特大洪涝灾害,潼南19个镇街6.75万人不同程度受灾,紧急避险转移21408人,紧急转移安置7174人,无人员伤亡。农作物受灾面积4.5千公顷,直接经济损失9.6亿元。灾情发生后,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关注潼南汛情,连夜调度指挥。潼南区委书记任指挥长,相关成员单位集中办公,36名区领导下沉一线、靠前指挥,蹲点督导镇街第一时间应急处置,市应急管理局全程指导,相关部门和沿江镇街村社干部全员上岗,第一时间组织动员群众撤离,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区应急管理局未雨绸缪,在汛期来临之前,重点针对沿河镇街前置帐篷、折叠床、毛巾被等救灾物资5000余件,夯实一线救灾物资储备。“7·28”灾情发生后,赓即拨付救灾资金71.74万元,用于紧急转移安置群众,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五、应对措施
(一)未雨绸缪,全力抓好灾后救助恢复。
一是提前落实资金。建立自然灾害救助资金年度预算制度,预算年度救助资金6000万元,提前预拨5000万元至区县。督促区县建立自然灾害救助资金年度预算制度。二是及时启动响应。市减灾办启动市级救灾应急响应3次,报请国家启动Ⅳ级救灾应急响应1次,争取中央应急救助资金3503万元。三是加快倒房重建。坚持“摸底数、制方案、严审核、快实施、强管理”工作机制,通过旬调度、月通报、现场督,推进因灾倒房重建工作,圆满完成616户倒房重建、2292户损房修缮任务。四是落实冬春救助。坚持“重调查、建台账、准认定、严发放、强监管、实问效”工作机制,安排冬春救助资金14641万元(其中:中央救助资金12915万元),发放棉被棉衣60431床(件),救助受灾困难群众80.19万人。协调交通、能源、住建等部门加快推进全市灾后恢复重建,协同发展改革委开展灾害防御基础工程项目谋划,持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二)健全机制,全力确保物资保障到位。
一是稳步推进救灾物资“中央—市—区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五级储备体系建设,在石柱、巫溪、合川等区县先行先试,取得积极成效。二是积极推行“物资前置”,在四个市级分库预储市级救灾物资,在33个区县前置应急物资,确保第一时间救助到位。三是充分发挥川渝救灾物资应急联动协作机制,2023年完成省级层面9万件应急物资协同联动。我市与四川省接壤的13个区县全部与四川省相邻市县应急管理部门建立应急物资联动快速响应机制。四是制定《重庆市应急物资调拨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一步规范市、区县、乡镇三级救灾物资全链条闭环调拨使用管理。五是积极拓展应急物资多元储备渠道,制定《关于加强应急物资多元储备工作的通知》,确保关键时刻应急物资拿得出、调得快、用得上,为抢险救援、救灾救助提供坚实保障。
(三)严格管理,确保灾情统计“快、准、全”。
一是健全机制。灾情考核、通报、会商、发布形成常态,灾情管理步入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轨道。二是建好队伍。全市建立2.1万人的市、区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灾害信息员队伍,每季度定期核对更新信息,确保人员信息准确、在岗在职,突发情况“联络通、情况明、信息准”。同时,采取集中现场轮训、远程视频培训、“点对点”上门培训等多种方式,开展培训617场次、4.3万人次,持续提升灾害信息员业务能力。三是严格管理。按照“初报快、续报准、核报全”的要求,累计向应急管理部初报灾情52次、续报灾情232次、核报灾情52次,审核区县灾情567条。及时组织召开灾情会商联席会议,核定灾情、部署工作。向市委、市政府上报《灾情专报》460期,为各级领导科学决策提供重要依据。
2024年,受厄尔尼诺事件影响,我市自然灾害风险形势复杂严峻。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危机意识和底线思维,结合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实际,要围绕“不死人、少伤人、少损失”的工作目标,认真研判把握形势,立足防灾减灾救灾全链条,加强组织领导,健全防御机制,细化过程管理,强化能力建设,全力做好应对极端突发的准备,为高效有序防范应对各类自然灾害筑牢基础、提供保障。
重庆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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