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000MB1907069L/2025-00073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政协提案办理 |
[ 发布机构 ] | 市应急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5-03-11 | [ 发布日期 ] | 2025-04-11 |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907069L/2025-00073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政协提案办理 |
[ 发布机构 ] | 市应急局 |
[ 发布日期 ] | 2025-04-11 |
[ 成文日期 ] | 2025-03-11 |
关于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1096号提案答复的函
重庆市应急管理局关于
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1096号提案答复的函
彭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调整自然灾害救助政策的建议》(第1096号)收悉。经与市财政局等协办单位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现行救助标准
2022年,市应急管理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重庆市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实施方案》(渝应急发〔2022〕76号),明确7大救助项目及其标准:
1.灾害应急救助:20元/天·人,原则上不超过15天。
2.遇难人员家属抚慰:16000元/人,一次性发放。
3.过渡期生活救助:20元/天·人,原则上不超过3个月。
4.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补助:5000元/间,4间及以上每户20000元。
5.旱灾临时生活困难救助:20元/天·人,原则上不超过15天。
6.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不低于150元/人,可提供衣被救助。
7.物资救助:按户、按人标准发放帐篷、折叠床、棉被等物资。
上述标准为市级最低指导标准,区县可根据实际情况,叠加救助项目,调整救助标准,提高救助水平。
二、现行救助政策
(一)指导原则。一是根据《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务院令第709号)规定,自然灾害救助工作遵循“以人为本、政府主导、分级管理、社会互助、灾民自救”的原则。二是根据《重庆市应急救援领域市与区县财政事权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渝财建〔2021〕6号)要求,全市自然灾害救助,确认为市级与区县共同财政事权,由市级和区县按照相关职责分工分别承担支出责任。
(二)工作程序。一是常态救助程序。2023年,应急管理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工作规范》《因灾倒塌、损坏住房恢复重建救助工作规范》,要求在日常救助工作中,要严格执行“户报—村评—乡审—县定”程序,开展救助对象核定和资金发放工作,该程序适用于过渡期生活救助、住房重建补助、住房维修加固补助、冬春生活救助、旱灾生活救助等专项救助工作。二是应急救助程序。2024年,市政府办公厅印发《重庆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采取集中安置与分散安置相结合的方式,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集中安置可就近选择临时避难场所搭建帐篷,开设食堂,设置供水点,安排使用年度预算资金紧急采购救灾物资实施救助,做好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三)“数智化”转型。2024年,应急管理部在全国推广运行“自然灾害救助资金管理系统”,全面推进灾害救助“数智化”转型。我市迅速响应、主动作为,在全国率先完成“自然灾害救助资金管理系统”与重庆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系统数据端口对接,健全完善灾害救助“申报—审核—发放—监管—评价”全流程线上运行机制。从2025年起,全市灾害救助除应急期部分救助项目外,过渡期生活救助、住房重建补助、住房维修加固补助、冬春生活救助、旱灾生活救助等全部在线上运行,既减轻了基层负担,又防范了资金发放过程中的廉政风险。
三、救助标准调整
(一)当前具体措施。市级层面:一是严格落实预算制度。市级5000万元年度预算资金提前下达区县,实施“两年清算”动态管理机制,统筹用于全市重灾区域灾害救助工作;当发生重特大自然灾害,当年财政预算资金不能满足救灾工作实际需要时,市财政局、市应急管理局报请市政府批准后动支市级预备费。二是积极争取中央支持。灾害发生后,市防减救灾办按条件、程序报请启动国家救灾应急响应,申请中央救灾款物,加大对区县救灾工作的支持力度;市财政局将提请财政部在2026年修订《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时,根据全国各省区市历史灾情数据,采取年初提前预拨、次年清算的方式,提高救灾资金使用效率。三是强化政社协同保障。健全完善巨灾保险制度,持续扩大保险覆盖面,加强同红十字会等的协调联动,积极争取社会资金支持。区县层面:一是要落实本级预算制度。二是要制定本级救助方案。三是要调整本级救助标准。
(二)下步工作打算。市应急管理局、市财政局将根据财政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规定,按照当期和长期财政可承受,确保民生政策能落地可持续的要求,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优化完善灾害救助政策体系,逐步探索建立救助标准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动态调整机制,提升自然灾害救助能力和水平。
此答复函已经宋平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3月11日
联 系 人:白鹏程
联系电话:(023)63012885
邮 编:40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