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公开 政务服务 互动交流 党建之窗 应急科普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其他法定信息 > 建议/提案办理
[ 索引号 ] 11500000MB1907069L/2025-0007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政协提案办理
[ 发布机构 ] 市应急局
[ 成文日期 ] 2025-03-11 [ 发布日期 ] 2025-04-11
[ 索引号 ] 11500000MB1907069L/2025-0007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政协提案办理
[ 发布机构 ] 市应急局
[ 发布日期 ] 2025-04-11
[ 成文日期 ] 2025-03-11

关于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1096号提案答复的函

重庆市应急管理局关于

市政协次会议第1096号提案答复的函

彭毅委员

提出的《关于优化调整自然灾害救助政策的建议》(第1096号)收悉经与市财政局协办单位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现行救助标准

2022年,市应急管理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重庆市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实施方案》(渝应急发〔202276号),明确7大救助项目及其标准:

1灾害应急救助:20/天·人,原则上不超过15

2遇难人员家属抚慰:16000/人,一次性发放

3过渡期生活救助:20/天·人,原则上不超过3个月

4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补助:5000/4间及以上每户20000

5旱灾临时生活困难救助:20/天·人,原则上不超过15

6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不低于150/人,可提供衣被救助

7物资救助:按户、按人标准发放帐篷、折叠床、棉被等物资

上述标准为市级最低指导标准,区县可根据实际情况叠加救助项目,调整救助标准,提高救助水平。

二、现行救助政策

(一)指导原则。一是根据《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务院令第709号)规定,自然灾害救助工作遵循“以人为本、政府主导、分级管理、社会互助、灾民自救”的原则。二是根据《重庆市应急救援领域市与区县财政事权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渝财建20216)要求,全市自然灾害救助,确认为市级与区县共同财政事权,由市级和区县按照相关职责分工分别承担支出责任。

(二)工作程序。一是常态救助程序。2023年,应急管理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工作规范》《因灾倒塌损坏住房恢复重建救助工作规范》,要求在日常救助工作中,要严格执行户报—村评—乡审—县定程序,开展救助对象核定和资金发放工作,该程序适用于过渡期生活救助、住房重建补助、住房维修加固补助、冬春生活救助、旱灾生活救助等专项救助工作。二是应急救助程序。2024年,市政府办公厅印发《重庆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采取集中安置与分散安置相结合方式,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集中安置可就近选择临时避难场所搭建帐篷,开设食堂,设置供水点,安排使用年度预算资金紧急采购救灾物资实施救助,做好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三)“数智化”转型。2024年,应急管理部在全国推广运行“自然灾害救助资金管理系统”,全面推进灾害救助“数智化”转型。我市迅速响应、主动作为,在全国率先完成“自然灾害救助资金管理系统”与重庆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系统数据端口对接,健全完善灾害救助“申报—审核—发放—监管—评价全流程线上运行机制。从2025年起,全市灾害救助除应急期部分救助项目外,过渡期生活救助、住房重建补助、住房维修加固补助、冬春生活救助、旱灾生活救助等全部在线上运行,既减轻了基层负担,又防范了资金发放过程中的廉政风险。

三、救助标准调整

(一)当前具体措施。市级层面:一是严格落实预算制度。市级5000万元年度预算资金提前下达区县,实施“两年清算”动态管理机制,统筹用于全市重灾区域灾害救助工作;当发生重特大自然灾害,当年财政预算资金不能满足救灾工作实际需要时,市财政局、市应急管理局报请市政府批准后动支市级预备费。二是积极争取中央支持。灾害发生后,市防减救灾办按条件、程序报请启动国家救灾应急响应,申请中央救灾款物,加大对区县救灾工作支持力度;市财政局提请财政部在2026年修订《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时,根据全国各省区市历史灾情数据,采取年初提前预拨、次年清算的方式,提高救灾资金使用效率。三是强化政社协同保障。健全完善巨灾保险制度,持续扩大保险覆盖面,加强同红十字会等的协调联动,积极争取社会资金支持。区县层面:一是要落实本级预算制度。二是要制定本级救助方案。三是要调整本级救助标准

(二)下步工作打算。市应急管理局、市财政局将根据财政部国家发有关规定,按照当期和长期财政可承受,确保民生政策能落地可持续的要求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优化完善灾害救助政策体系,逐步探索建立救助标准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动态调整机制,提升自然灾害救助能力和水平

此答复函已经宋平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应急管理

  2025311

人:白鹏程

联系电话:(023)63012885

    编:401121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