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000MB1907069L/2024-00128 | [ 发文字号 ] | 渝应急函〔2024〕216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政协提案办理 |
[ 发布机构 ] | 市应急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4-05-16 | [ 发布日期 ] | 2024-06-05 |
关于市政协六届二次会议第0735号提案答复的函
重庆市应急管理局
关于政协第六届重庆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第0735号提案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唐俊聪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破解“打非治违”收缴非法危化品后续处置难题的建议》(第0735号)收悉,经与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标本兼治解决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难题
我市缺乏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机构,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危化品生产企业、进口企业开展化学品鉴定的便利性,增加了企业经营成本和时间成本,也加大了危化安全监管执法及打非治违的难度,是基层监管执法的难点。我局采取多项措施推动问题解决:
(一)充分利用现有检测检验机构开展化学品鉴定。加强对基层执法的指导服务,积极协调企业和基层执法单位向上海、山东、四川、贵州等鉴定机构送样检测,或邀请周边省份鉴定机构排检测人员来渝取样检测。对成品油、甲醇等有国家质量标准的化学品,可就地委托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及市内检测单位进行化学品质量鉴定,并出具法定检测报告。如符合相应化学品质量标准,可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判定是否属于危险化学品。
(二)加快推动基层执法装备升级。我局正在协调各区县购置一批便携式快速检测仪,将现场检测结果与国家登记中心数据库平台数据比对,可对常见的近千种危险化学品进行在线实时检测,基本满足我市当前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及危化品登记执法、打非治违的大部分需求。
(三)筹建我市化学品物理危害性鉴定机构。一是原国家安监总局2016年第7号公告的“危险化学品鉴定及分类检测机构”均已到期(3年),现国家应急管理部正在组织对《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并征求意见,为我市危险化学品鉴定机构建设工作提供了良好契机。二是加快本地机构的培育,通过市局自建,鼓励本地高等学校、科研院所、检验检测机构参与等方式,按照国家《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机构条件》规定的8个资格条件(法人资格、认证资质、工作场所、管理体系、鉴定设备、高级职称、专业技能、技术支持),加快技术人才培养,积累鉴定工作经验,申报我市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机构资质。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吸引全国外贸经济发达地区的危险化学品检测机构,如国家化学品登记中心、上海天科化工检测有限公司、四川省危险化学品质量监督检验所等具备条件的检测机构来渝开设分支机构。
二、多措并举解决危险化学品储存难题
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高,储存难度大,必须存放在专用仓库,并配备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的安全设施设备,并经常维护。在企业生产经营和部门监管执法过程中,常难以找到符合资质要求和安全标准的危化品仓库(罐区),带来较大的安全风险。我局已采取多项措施逐步解决该问题。
(一)发挥现有危化品经营企业储存设施功能。我局于2024年1月16日发布《关于主城区范围内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企业名单的通告》,列明企业地址、储存品类、联系方式等信息,有储存需求的企业或监管执法部门可根据需求联系有资质的危化品企业储存危化品。如,我局2023年在办理渝北区某危化企业违规储存气瓶案中,将3600余瓶储存易燃气体的气瓶异地储存在长寿区有资质的危化品经营企业,保障了涉案危化品的储存安全。同时,充分利用了企业闲置库房,实现了政企双赢。
(二)启动修订重庆市危险化学品布局规划。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地方人民政府应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按照确保安全的原则,规划适当区域专门用于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的要求,结合各地普遍反映缺乏正规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的实际情况,我局启动了重庆市危险化学品布局规划的修订工作。初步规划:在主城区适当布局民生服务类(油漆涂料、醇基燃料等)危化品储存区域,涉及危化品使用的工业园区布局工业配套类危化品储存区域,在长寿、涪陵等化工园区布局大型危化品物流基地。各区县可根据市级规划编制本辖区的布局规划,解决本地危化品储存问题。该规划预计6月底送审,实施后将为各地引进专业的危化品经营储存企业铺平道路,从规划上解决危化品储存落地难问题。
三、探索建设危化品全链条监管系统
为解决危化品安全风险防控、隐患排查治理、科学救援处置、多跨协同监管等方面的突出问题,提高监管质效,我们正在加快建设涵盖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等环节的全链条监管系统,将实现应急管理、交通运输、生态环节、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危化品相关信息互通互联共享,并与执法、应急救援等系统打通,并根据执法需求明确执法流程、操作要点、注意事项和执法文书等信息,也可根据应急处置要求推送应急预案、处置要点等信息,实现科学救援。
此答复函已经宋平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感谢您对我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关心,望持续关注建言献策。
重庆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5月16日
联 系 人:吴波
联系电话:13983821892
邮政编码:40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