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907069L/2026-00003 | [ 发文字号 ] | |
| [ 主题分类 ] | 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行政监管 |
| [ 发布机构 ] | 市应急局 | ||
| [ 成文日期 ] | 2026-01-07 | [ 发布日期 ] | 2026-01-07 |
|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907069L/2026-00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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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 | 安全生产监管 |
| [ 体裁分类 ] | 行政监管 |
| [ 发布机构 ] | 市应急局 |
| [ 发布日期 ] | 2026-01-07 |
| [ 成文日期 ] | 2026-01-07 |
重庆市应急管理局2026年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
为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重庆市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办法》(渝府令〔2025〕375号)等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编制本监督检查计划。
一、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科学规范合理安排2026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范围和数量,确保纳入计划的生产经营单位监督检查覆盖率、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率、发现的事故隐患督促整改率均达到100%。行政复议被纠错率为零、行政诉讼败诉率为零。
二、重点任务
(一)综合统筹监管执法。全面统筹市、区县(自治县)两级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严格核算执法人数、执法工作日等数据指标,开展重复性筛查、数据交叉对比,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确保监管执法合法合规、科学高效和便于执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业务规范和管理制度,全面梳理、规范和精简执法事项,实现“一张清单管执法”。加强与消防救援、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同联动,强化监管执法跨部门协同,严格落实“综合查一次”,减轻企业迎检负担。
(二)严格执行检查计划。2026年,市应急管理局计划开展监督检查216家次。其中,金属非金属矿山领域52家次,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50家次,危险化学品登记领域14家次,工贸领域80家次,安全培训领域16家次,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资质保持领域4家次。明确检查事项、检查标准及其公布要求,按计划开展检查;实行检查行为、检查对象赋码管理,鼓励监督检查实施主体开展非现场检查。严控计划外检查,从源头上控制检查数量,真正做到既不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又保证必要检查有效开展。
(三)充分聚焦检查重点。一是金属非金属矿山领域,深入开展“三张清单”问题整改、重大隐患按期整改、大规模设备更新和矿山重大灾害风险防控等方面的监管执法。二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强化对危险化学品企业“两重点一重大”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及运行、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等方面的监管执法。深化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治理。三是危险化学品登记领域,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生产、进口企业中涉及2026年登记复核换证企业。对应急管理部下发的2026年度危险化学品登记和化学品鉴定分类专项执法检查名单开展专项检查。四是工贸领域,聚焦风险等级高、危险因素多和隐患问题突出的板块,结合近年来事故发生情况,深入开展监管执法。五是安全培训领域,重点开展安全培训机构从业情况、培训档案管理等方面的监管执法。六是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资质保持领域,重点对安全评价机构检测检验资质开展监管执法。
三、工作要求
(一)压紧压实主体责任。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规范涉企行政执法的决策部署,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推行告知式执法,每月公示次月检查对象,全面实施“扫码入企”,做到“执法有据”“无事不扰”。建立健全容错免责机制,激发监管执法人员积极性。
(二)坚持执法服务并重。按照合法、规范、精简、高效的原则,根据企业的行业特征采取干扰最小的方式实施行政检查,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探索包容审慎监管和柔性执法,为企业解决安全生产中遇到的难题。
(三)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推行“说理式”执法。鼓励企业从业人员、社会公众参与安全检查、执法监督、隐患排查整改等工作,增强执法公信力,提升全民安全素质,切实筑牢安全生产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