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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907069L/2025-00239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应急局
[ 成文日期 ] 2025-11-03 [ 发布日期 ] 2025-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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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应急局
[ 发布日期 ] 2025-11-03
[ 成文日期 ] 2025-11-03

G93成渝环线江津白沙“2·29”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防范和整改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依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安委办〔20214号)有关规定,市应急管理局牵头成立评估工作组,对2024G93渝环线江津白沙“2·29”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估,有关情况如下。

一、事故基本情况

2024229日,G93渝环线高速重庆江津白沙段发生一起小型普通客车与重型半挂车碰撞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6人死亡、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561.72742万元事故发生后,市应急管理局牵头,成立G93渝环线江津白沙“2·29”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并批复事故调查报告

二、评估工作组织及开展情况

2025年,市应急管理局牵头成立评估工作组,根据《G93渝环线江津白沙“2·29”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取调阅事故原始档案、查阅相关文件资料、现场检查和听取汇报等方式,对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事故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综合评估。

三、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一)事故责任单位及人员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由江津区应急管理局对重庆**有限公司处以13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重庆**有限公司总经理于**处以4.32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处以128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刘某处以3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于**罚款已缴纳到位、刘某申请分期缴纳罚款中;重庆**有限公司、**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由江津区法院受理强制执行。

由江津区公安局对胡**立案调查,案件移交江津区检察院。江津区检察院决定对胡**不予起诉,由江津区应急管理局处以1.8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已执行到位。

有关公职人员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1. 重庆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总队。给予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总队高速公路第五支队副支队长刘某提醒谈话;给予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总队高速公路第五支队江津大队教导员蔡某批评教育;给予江津大队副大队长田**批评教育,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2. 重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责令直属支队两江新区大队向直属支队作出书面检查;给予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直属支队两江新区大队中队长隋**、队员刘、队员张、高速公路第五支队三大队副大队长王**批评教育,并作出书面检查。

3. 四川省泸州市叙永县交通运输局。给予叙永县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伍**约谈提醒;给予叙永县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执法大队大队长佘约谈提醒;给予叙永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打非治违中队中队长周批评教育;给予叙永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文批评教育;给予叙永县交通运输局综合运输股股长雷批评教育。

4. 四川省泸州市叙永县公安局。给予叙永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大队长雷**提醒谈话;给予叙永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副大队长丁**批评教育;给予叙永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城区中队代理中队长曾**批评教育。

5. 重庆市两江新区现代服务业局。给予两江新区现代服务业局副局长易**批评教育。

6. 重庆市渝北区交通运输委。给予渝北区交通运输委二级调研员陈批评教育;给予渝北区交通运输委党委委员、道路运输事务中心党总支书记、主任杨批评教育;给予渝北区交通运输委一级主任科员桑批评教育;给予渝北区道路运输事务中心培训科科长辛批评教育。

(三)其他问题移送处理情况

1. 山东省济宁市梁山县交通运输局对**汽贸有限公司作出3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并对**汽贸有限公司进行约谈。

2. 四川省泸州市叙永县交通运输局对**约车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叙永分公司安全管理人员钟**作出3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3. 重庆**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江津管理中心主任钟****公司党委作出深刻书面检查扣发月度绩效30%调整工作岗位扣罚**公司江津管理中心当班巡查班长潘月度绩效10%并作出书面检讨扣罚**公司江津管理中心当班监控班长文月度绩效10%并作出书面检讨

四、事故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一)重庆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总队

重庆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总队高度重视,指导督促江津大队对2·29”事故进行全面复盘和分析研判,江津大队全面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推动隐患问题整改。一是提升分析研判深度,强化执勤履职监督。数字警务室每日开展事故、警情、流量和勤务数据关联分析,每日对勤务数据进行晾晒,每日预警提示;二是精细化安排路面管控勤务,提升路面管事率。江津大队将勤务力量部署路段和时段侧重于G93渝环线高速公路路段,每周拟定工作计划,针对重点车辆集中通行时段和路段,依托收费站、服务区强化对重点车辆的执法检查;三是强化现场执法震慑。加大力度现场查处“13类”重点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二)重庆市交通运输委

市交通运输委强化源头监管,严格执法,加强事故防范。一是强化网约车源头安全监管。严格履行“三管三必须”职责,严把网约车经营准入审核关开展不合规网约车清理工作,督促指导企业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一车一档、一人一档”,切实夯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二是强化非法营运及网约车执法。深入分析研判辖区非法营运、网约车违法运行动态情况,结合市级部门推送的“高度疑似非法营运车辆清单”,协同相关部门,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三是强化川渝道路运输“打非治违”。进一步健全川渝两地交通执法联合协作机制,主动对接四川交通执法部门,扎实开展道路运输领域“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

(三)重庆市江津区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江津区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坚持问题导向,组织全警深入学习领会事故教训及相关文件精神,将防范化解道路交通重大安全风险,特别是网约车、大货车安全风险置于突出位置。强化形势研判,树立底线思维,定期组织召开全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分析会,加强对辖区道路交通事故规律特点的深度分析,并持续保持严查严管高压态势,坚持深化交通违法整治,严查违法行为。常态化开展整治行动与部门联动,积极联合交通、应急等部门,定期组织开展针对网约车、客货运车辆的专项整治统一行动。充分运用利用大数据分析手段和已建成的公路卡口、视频监控、测速设备、区间测速系统等科技装备,对重点车辆通行情况进行实时监测,对高频违法车辆、高危风险路段进行预警,强化路面警力实施精准拦截和查处。

(四)重庆市江津区白沙镇政府

白沙镇开展举一反三工作会,对此次道路交通事故暴露出的问题和不足要加大工作力度开展整治工作,会后白沙镇应急安全管理岗按要求加大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力度。一是双管齐下抓防控,加强农村道路巡查频次,发现隐患全部闭环整治处理深化多元化宣传,结合驻站执法、入户走访、红白喜事现场提醒及微信群推送等场景,开展沉浸式普法教育,提升群众交通安全意识与守法自觉二是聚焦重点严执法,加大对农用三轮车、低速电瓶车等二三轮车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不定期联合驻地交警、公安、交通执法部门开展联合行动,针对罐车、网约车、大型货车等重点车辆的专项检查,全力防范安全事故

(五)重庆**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集团有限公司开展了专题调查,并督促重庆**有限公司进一步加强道路监控设施投入,优化夜间路面运行巡查安排,切实提高道路运行监测能力。一是加强监控设备投入。江合路计划新建及更换17处视频监控点位,采用两枪一球摄像机,达到提升路段整体覆盖率的目的。二是优化夜间路面巡查安排。**公司积极与辖区交巡警支队、交通综合执法支队协商一路三方工作机制,深化细化路段巡查工作,进一步明确各方责任和巡查方式、频次提升巡查能力。三是开展警示教育。将事故调查结果通报全司职工。切实增强全体员工的责任意识,提高安全生产观念和发现潜在隐患的敏锐洞察力以及处理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

评估工作组经综合评估后一致认为,各单位按照批复意见,对有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作出相关处理;事故企业及有关单位汲取事故教训,基本落实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事故防范整改措施。

                                           重庆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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