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000MB1907069L/2024-00239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市应急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4-06-26 | [ 发布日期 ] | 2024-10-09 |
G93成渝环线江津白沙“2·29”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
2024年2月29日,G93成渝环线高速重庆江津白沙段发生一起小型普通客车与重型半挂车碰撞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6人死亡、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561.72742万元。
事故发生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成立由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委,江津区应急管理局、公安局、交通局、总工会,白沙镇人民政府等单位(部门)派员组成的G93成渝环线江津白沙“2·29”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事故调查组下设综合组、管理组、技术组,同时并邀请江津区纪委监委、江津区人民检察院参加事故调查工作。
事故调查组认定,G93成渝环线江津白沙“2·29”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是一起因小型普通客车驾驶人超速、未注意观察路面交通状况,重型半挂车驾驶人在车辆发生故障后处置措施不当,相关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而造成的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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