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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907069L/2023-00059 [ 发文字号 ] 渝应急发〔2022〕16号
[ 主题分类 ] 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市应急局
[ 成文日期 ] 2022-04-15 [ 发布日期 ] 2022-04-15

重庆市应急管理局关于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分仓库安全专项整治情况的通报


渝应急发〔2022〕16号



重庆市应急管理局关于

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分仓库安全

专项整治情况的通报



各区县(自治县,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以下统称区县)应急管理局:

按照《重庆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深化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渝应急发[2021]79号)和《重庆市应急管理局关于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分仓库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从2022年3月至6月30日,市应急局对有关区县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分仓库存在安全隐患和未达到国家、行业标准要求的进行集中整治,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全市启动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分仓库安全专项整治以来,各区县(自治县,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以下统称区县)加强统筹调度,督导经营(批发)企业开展隐患整治,消除了一大批安全隐患,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截止3月31日,全市共排查分仓库141个,对其中90个未达到国家、行业标准的分仓库列入关闭停用,对51个存在安全隐患的分仓库督促企业制定整改计划。

其中整治推进工作较好的区县有江津区、大足区、长寿区、武隆区、酉阳县,数据资料报送不准确的区县有永川区、合川区、铜梁区、巫山县。

二、隐患整改明细

(一)51个限期整改的分仓库明细。

截止3月31日,全市存在的安全隐患分仓库计划整改51个,目前,企业均已完成了申请分仓库地址和委托安全评价机构。其中:万州区1个,江津区9个,永川区6个,合川区6个,长寿区5个,璧山区6个,铜梁区7个,荣昌区1个,梁平区3个,丰都县5个,巫山县2个(详见附件1)。

(二)未达到国家、行业标准列入关闭停用明细。

截止3月31日,全市共排查出未达到国家、行业标准的分仓库已列入关闭停用90个。其中:江津区6个,永川区8个,大足区12个,璧山区8个,武隆区5个,合川区13个,荣昌区4个,酉阳县29个,巫山县5个(详见附件2)。

三、存在问题

一是部分区县需整改的分仓库数量较多,后期整改需掌握整治时限;二是有的区县整治重视不够,整治情况上报不准确;三是部分区县隐患防控措施不到位,对暂不能立即整改的隐患没有严格按照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等要求强化到位。

四、工作要求

(一)压实责任。各区县要对烟花爆竹经营(批)企业分仓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再安排、再部署,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切实做到隐患清楚,措施落实,整治高效。

(二)认真剖析。各区县尤其是隐患整治率低的区县要认真分析隐患整治进度慢的原因,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对暂不能整治到位的,必须督促企业落实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到位,加快整治进度,确保安全可控。

(三)限期整治。各区县要高度重视分仓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分管领导要亲自过问亲自抓,坚持定时调度督办,督促企业加快隐患整改,限期销号。

(四)严格达标。各区县要严把整治关,严格执行原址改建,要求不另行扩建或新建,在规划未调整前,分仓库数量、规模只减不增。整治后的分仓库未达到国家和行业标准或未经许可批准的,一律关闭停用。

附件: 1.3月份列入整改分仓库一览表(不予公开)

      2.3月份列入关停分仓库一览表(不予公开)



                    重庆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4月8


附件下载:

应急发16号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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