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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907069L/2019-0640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市应急局
[ 成文日期 ] 2019-08-29 [ 发布日期 ] 2019-08-29

重庆市应急管理局(原市安监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应急管理局为市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级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规定,组织编制全市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组织制定相关规程和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

3.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全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建立全市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市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全市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驻渝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7.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市委市政府对市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业务建设、队伍建设的指导和管理的协调组织,指导区县(自治县)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8.负责消防工作,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9.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10.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中央划拨及市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依法行使全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区县 (自治县)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承担重庆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

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3.负责煤矿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和政策规划制定修订、执法监督、事故调查处理、应急救援管理、统计分析、宣传教育培训等综合性工作,承担职责范围内煤矿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职责;

14.依法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5.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

16.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市级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市级救灾物资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市级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负责市级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

17.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8.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我局下设办公室、应急指挥中心、人事处、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处、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处、火灾防治管理处、防汛抗旱处、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处等22个职能处室以及市减灾中心、市森林航空护林站、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市化学品登记注册办公室、市安全生产调度信息中心、市安全生产考试中心、市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总队、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资金管理中心等8个直属事业单位。

(三)单位构成。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8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有7个,具体为:市应急局机关、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市安全生产调度信息中心、市化学品登记注册办公室、市安全生产考试中心、市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总队、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中心。

(四)机构改革情况。按照重庆市机构改革方案要求,本部门涉及机构改革,对此专门说明如下:一是机构改革要求。将市安全监督管理局的职责,以及市政府办公厅的应急管理职责,市公安局的消防管理职责,市民政局的救灾职责,市煤炭工业管理局的煤矿安全监管职责,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的地质灾害防治、市水利局的水旱灾害防治、市农业委员会的草原防火、市林业局的森林防火相关职责,市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的职责,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的职责,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职责等整合,组建市应急管理局,作为政府组成部门,按中央有关改革部署实施。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市应急管理局承担。二是财政财务调整情况。2018年度机构改革正在推进过程中,根据本部门2018年末财政财务管理实际,2018年度决算仅反映改革前有关情况。2019年我们积极按照要求对预算指标、财务会计、资产等进行了调整。目前,已经与原市煤管局、市民政局、市政府办公厅等单位就2019年预算及资产划转达成一致意见。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29,308.11万元,支出总计29,308.11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0.74万元、下降0.17%,主要原因是功能区执法装备配备中央专项资金与去年同比减少。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3,111.10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4,083.07万元,下降23.74%,主要原因是西南基地建设项目中央专项资金以及功能区执法装备配备中央专项资金与去年同比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111.10万元,占99.82%;其他收入23.95万元,占0.18%。年初结转和结余16,173.06万元。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1,738.1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35.13万元,下降10.89%,主要原因是今年安排的专项项目资金支出进度低于去年支出进度。其中:基本支出4,031.79万元,占34.35%;项目支出7,706.32万元,占65.65%。此外,结余分配18.43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7,551.5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78.50万元,增长8.52%,主要原因增加中央2018年度安全生产预防及应急专项资金以及安全监管部门执法专业装备建设项目资金结转。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3,111.1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064.11万元,下降23.66%。是西南基地建设项目中央专项资金以及功能区执法装备配备中央专项资金与去年同比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64.27万元,增长10.6%。主要原因是增加中央2018年度安全生产预防及应急专项资金以及安全监管部门执法专业装备建设项目资金。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5,977.19万元。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733.5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39.67万元,下降10.92%。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今年安排的专项项目资金支出进度低于去年支出进度。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43.47万元,减少2.3%。主要原因是“零结转”财政收回2018年度预算资金506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7,354.7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77.53万元,增长8.62%,主要原因是增加中央2018年度安全生产预防及应急专项资金以及安全监管部门执法专业装备建设项目资金结转。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支出40.00万元,占0.3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76.80万元,占3.2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09万元,增长3.60%,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在职人员增加,增加相应社会保障缴费。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44.45万元,占1.2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4)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1,025.08万元,占93.9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277.10万元,增长42.30%,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的中央专项资金列支。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027.2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960.4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28.41万元,增长16.92%,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在职人员增加,以及正常增资调资费用。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等费用。公用经费1,066.8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0.72万元,增长17.74%,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单位在职人员增加,相应增加公用经费。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印刷费、咨询费、物业管理费等。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63.4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77万元,增长12.20%,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今年针对重点行业重点地区检查督查频次公车运行费增加。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5.76万元,下降13.62%,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13.56万元,主要是用于到美国学习危险化学品监管以及到英国、德国交流学习安全综合监管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减少2.44万元,下降15.25%,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出国批次及人数较2017年度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44万元,下降15.25%,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出国批次及人数较2017年度减少。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本单位2018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与年初预算数和上年决算数一致。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32.71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赴区县企业检查督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2.71万元,增长47.4%,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重点行业和重点地区检查频次增多。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7.12万元,下降11.43%,主要原因是部门严控车辆管理,整合相同路线的公务出行、严控公车出行次数。

公务接待费17.1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主要用于接待国内其他省市应急局到我单位学习调研安全生产监管与自然灾害应急工作,接受国务院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85万元,下降42.86%,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较上年支出数减少6.20万元,下降26.58%,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2个团组,3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33辆;国内公务接待534批次1,678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02.11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4.02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75.4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会议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物业管理费等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84.35万元,增长57.9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今年召开各行业年度安全监管现场会以及安委会日常会议支出较去年比有所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3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3辆、机要通信用车5辆、应急保障用车2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4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92.7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74.4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96.8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1.42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安全监管执法装备、办公设备、安监人员意外保险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6500万元。对1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650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2018年全市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死亡893人,同比下降7.7%;较大事故16起,同比下降11.1%;亿元地区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0.44,同比下降12%;未发生重特大事故,全年绩效目标基本完成。

(二)绩效目标自评结果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较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500万元,执行数为5888.7万元,完成预算的90.6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死亡893人,同比下降7.7%;较大事故16起,同比下降11.1%;亿元地区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0.44,同比下降12%;未发生重特大事故,二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率100%,安监人员素质培训人次4024人次。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当年项目子项目的完成率需进一步提高,部分项目未完成,二是较大事故起数降幅未达要求。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大年初预算执行力度,加强资金监督管理督促项目按计划实施,二是建议加大监管力度,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严格控制较大事故和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市级重点专项绩效目标自评表 

(2018年度)

专项(项目)名称

安全生产专项资金

负责人及电话

陈德忠 67511683

主管部门

市应急管理局

实施单位

市应急管理局

项目资金(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执行率(B/A)

6500

5888.7

90.60%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与上年相比,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下降4.5%,较大事故起数下降12.4%,亿元地区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9%,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开展安全生产综合信息平台、安全生产“一张网”工程、监管执法、应急指挥、视频会商等系统建设;制订40部安全生产地方标准;开展安全监管新进人员技能培训和在岗人员能力提升培训;通过安全生产月、报纸、电视、微信、微博等形式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市民及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加强应急救援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杜绝因应急处置不当造成事故扩大;按照国家安全监管能力建设标准,配备应急救援、监管执法装备,提高执法保障水平。

    2018年,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死亡893人,同比下降7.7%;较大事故16起,同比下降11.1%;亿元地区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0.44,同比下降12%;未发生重特大事故。全年以“执法强化年”为主题,以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为主线,突出预防,强化责任、严格监管,全力推进安全生产与应急管理各项工作。持续强化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大力推进依法治安,继续开展地方标准制订工作;通过安全生产月、报纸、电视、微信、微博等形式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市民及从业人员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开展安全监管人员培训,提升监管执法水平;加强应急救援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2018年生产安全事故总量连续16年下降,全市安全生产总体形势持续向好发展。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完成与否
(填是或否)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是否核心指标
(填是或否)

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与上年同比下降幅度

≥4.5%

7.70%


较大事故起数与上年同比下降幅度

≥12.4%

11.10%

因交通事故同比增加,措施是督促交通执法部门加大监管执法力度。

亿元地区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与上年同比下降幅度

≥9%

12%


重特大事故起数

0

0


重大安全隐患挂牌整治率

100%

100%


安全生产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数量

≥3项

3


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率

100%

100%


重点行业安全督查覆盖率

100%

100%


安监人员素质培训人次

≥5700人次

4024人次

因机构改革,减少培训班5个班次,已调减预算200万元。

重庆电视台开设普及安全知识专栏期数

≥104期

104期


重庆日报开设《渝州安全》专栏期数

≥52期

52期


制作发布安全宣传片

≥10部

10部


市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作战训练次数

≥12次

12次


市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实战演练次数

≥1次

2次


制定安全生产地方标准

≥41部

32部

因机构改革部分标准推迟,已调减预算123万元。

安全生产信息化系统完成进度

≥60%

未开展

因机构改革防止重复建设,已调减预算1326万元。

安全监管能力建设达标完成率

≥90%

27%

因机构改革防止重复建设,未完成进度推迟至2019年完成。

公众满意度

≥80%

80%


服务对象满意度

≥95%

95%


说明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一)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三)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63089365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附件4

 

附件5

 

附件6

 

附件7

 

 

附件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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