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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行动专刊第21期

日期:2021-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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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第25期)


重庆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311


三年行动专刊第21

市安委办“十措施”部署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为推动落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切实提升全市道路交通安全,近日,市安委办(市应急局)组织市交通局、市公安交巡警总队等市级行业部门,针对近期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研究细化推进十项具体措施,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稳定。

一、货车超限超载检测站24小时在岗履职严格落实货车超限超载检测站24小时纠违执法和“一超四罚”工作要求;确保超限超载站系统和设施设备正常运行;对区县检查情况、人员履职情况和检测站运行情况进行明查暗访。

二、充分发挥“6+5”支力量作用督促公巡队乡镇(街道)派出所、“安办”、乡镇执法小分队、农村劝导队、乡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六支监管力量”加强劝导力度;督促客运企业、厂矿企业、中小学、景区、建筑工地安全员等“五支劝导队伍”,加强源头劝导,制止超限超载、非法改装等不具备安全条件的车辆上路运行;集中曝光50家突出违法源头配载企业,摸清源头;强化联合执法,互通执法信息。

三、深化农村道路交通“三化六体系”围绕农村地区驾驶员新手多、车况差、路况不好、管理缺失、监管力量薄弱特点,要充分发挥“三化六体系”的重要基础作用,加强人、车、路、管理等重要因素管控。

四、强力推动公路安全护栏安装及临时防护措施严格“三同时”要求,新建公路安全护栏需与公路主体工程同步实施完成,不得新增缺口;优先考虑实施临水、临崖等事故路段安全护栏安装;对暂时不能安装安全护栏的,要采取临时防护措施;对不具备通行条件的,禁止通行。

五、加强舆论宣传加强货运安全专项治理宣传氛围,超限超载检测站、重点运输企业、村(居)委、乡镇(街道)须悬挂宣传标语;各级各部门应利用电视、报纸、新闻发布会、网站、短信、微博以及微信群等宣传平台开展货车集中整治宣传。

六、强化交通执法严厉打击非法改装、12T及以上重型货车卫星定位失管及维保作假行为;严格落实道路货运安全执法情况每月一排名、每月一通报,对后进单位实施通报或约谈,并纳入年度考核。

七、严格落实每月工作动态报告制度对各级单位道路货运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执法情况、处罚情况实施跟踪督办;将整治情况纳入三年行动计划内容;对典型案例、经验做法编入专刊推广。

八、严格事故调查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做到事故必查、一案双查、三责同追,严格追究涉事道路运输企业和货运源头配载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驾驶员责任,涉嫌犯罪人员一律启动刑事责任追究调查;整治期间,所有货车事故从严从快从重处罚。

九、加强农用车和三轮摩托车载人问题整治运用明查暗访机制,借力市政府常务会每周视频曝光时机,推动农用车和三轮车载人问题整治。

十、严格督查督办市级各部门要加强工作落实情况督查;区县安委办牵头,联合纪检监察,对部门履职情况开展明查暗访,并每月向区县政府常务会汇报;市道安办牵头,加强对区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统筹指导和督查督办;市安委办牵头,组织明查暗访组,对区县及市级部门履职情况开展明查暗访,并适时在市政府常务会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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