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行动专刊第21期
第6期
(总第25期)
重庆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3月11日
三年行动专刊第21期
市安委办“十措施”部署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为推动落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切实提升全市道路交通安全,近日,市安委办(市应急局)组织市交通局、市公安交巡警总队等市级行业部门,针对近期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研究细化推进十项具体措施,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稳定。
一、货车超限超载检测站24小时在岗履职。严格落实货车超限超载检测站24小时纠违执法和“一超四罚”工作要求;确保超限超载站系统和设施设备正常运行;对区县检查情况、人员履职情况和检测站运行情况进行明查暗访。
二、充分发挥“6+5”支力量作用。督促公巡队、乡镇(街道)派出所、“安办”、乡镇执法小分队、农村劝导队、乡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六支监管力量”加强劝导力度;督促客运企业、厂矿企业、中小学、景区、建筑工地安全员等“五支劝导队伍”,加强源头劝导,制止超限超载、非法改装等不具备安全条件的车辆上路运行;集中曝光50家突出违法源头配载企业,摸清源头;强化联合执法,互通执法信息。
三、深化农村道路交通“三化六体系”。围绕农村地区驾驶员新手多、车况差、路况不好、管理缺失、监管力量薄弱特点,要充分发挥“三化六体系”的重要基础作用,加强人、车、路、管理等重要因素管控。
四、强力推动公路安全护栏安装及临时防护措施。严格“三同时”要求,新建公路安全护栏需与公路主体工程同步实施完成,不得新增缺口;优先考虑实施临水、临崖等事故路段安全护栏安装;对暂时不能安装安全护栏的,要采取临时防护措施;对不具备通行条件的,禁止通行。
五、加强舆论宣传。加强货运安全专项治理宣传氛围,超限超载检测站、重点运输企业、村(居)委、乡镇(街道)须悬挂宣传标语;各级各部门应利用电视、报纸、新闻发布会、网站、短信、微博以及微信群等宣传平台开展货车集中整治宣传。
六、强化交通执法。严厉打击非法改装、12T及以上重型货车卫星定位失管及维保作假行为;严格落实道路货运安全执法情况每月一排名、每月一通报,对后进单位实施通报或约谈,并纳入年度考核。
七、严格落实每月工作动态报告制度。对各级单位道路货运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执法情况、处罚情况实施跟踪督办;将整治情况纳入三年行动计划内容;对典型案例、经验做法编入专刊推广。
八、严格事故调查。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做到事故必查、一案双查、三责同追,严格追究涉事道路运输企业和货运源头配载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驾驶员责任,涉嫌犯罪人员一律启动刑事责任追究调查;整治期间,所有货车事故从严从快从重处罚。
九、加强农用车和三轮摩托车载人问题整治。运用明查暗访机制,借力市政府常务会每周视频曝光时机,推动农用车和三轮车载人问题整治。
十、严格督查督办。市级各部门要加强工作落实情况督查;区县安委办牵头,联合纪检监察,对部门履职情况开展明查暗访,并每月向区县政府常务会汇报;市道安办牵头,加强对区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统筹指导和督查督办;市安委办牵头,组织明查暗访组,对区县及市级部门履职情况开展明查暗访,并适时在市政府常务会汇报。